关于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增花旗银行为委托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新增委托花旗银
行销售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16260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
元、02A 单元和 04 单元,29 楼 02 单元,30 楼 01 单元,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
法定代表人:欧兆伦(AU SIU LUEN)
联系人:张冬
电话:021-28963402
传真:021-28963332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301 880
网站:www.citibank.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301 880
网址:www.citibank.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