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63 号)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
的规定,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募基
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一、 指数熔断当日恢复交易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
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 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我司旗下不同类型基金的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
下:
(一) 我司旗下的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
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具体涉及基金包括: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
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1、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
熔断至收盘的,当日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
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 15:00 间提交的申购、赎回、
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
务申请进行处理。
2、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因指数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
一致的,基金开放时间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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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均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4、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
更新。
具体涉及基金包括: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双红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
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
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
赎回款。
4、投资人在相关证券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 15:00 间提交的部分基金的
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
5、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以咨询销售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
司: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7-0088】、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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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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