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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联接:关于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7-04 1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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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6 日

起,对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

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2978),原份额转

为 A 类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

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 A 类份额。

A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

相互转换。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率 0.40%/年,持有期限小于 7

天(不含 7 天)收取赎回费率 0.125%,持有期限 7 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

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2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

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

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相关公告等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

修改。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

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

3

附件:《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P4-P7 第二部分 释义 P4-P7 第二部分 释义 根据最

…… …… 新法规

9、《基金法》:指 2012 年 9、《基金法》:指 2012 情况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 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5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 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规定》

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媒体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

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P9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 P10-P11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 新 增 份

情况 况 额类别

十一、基金份额的类别 设 置 描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 述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

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

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4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

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

设置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

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新

增)

P10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 P12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 新 增 份

售 售 额类别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设置描

1、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述

本基金 的认 购费 率由 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基金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

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 不收取认购费用。

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

P16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8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 增 份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额类别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设 置 描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 述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值。计算公式为:

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5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额余额总数(新增)

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P17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P1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根 据 最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新情况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

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

体上公告。 告。

P2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P2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 增 份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额类别

十一、基金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设置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 述

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 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

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 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

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相关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6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

许进行相互转换。

P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P2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根 据 最

申购与赎回 购与赎回 新法规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十五、基金的冻结、解冻

基金登 记机 构只 受理 国 与质押

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

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 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

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 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

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

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

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

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

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

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

则。

P2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根 据 最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新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设立日期:2003年8月5日

P22-P2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4-P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根 据 最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新法规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

利与义务 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 1、根据《基金法》、《运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于:

…… ……

(11)在《基金合同》约 (11) 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 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

申购与赎回申请; 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

7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规和《基金合同》并对基金份 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

人协商一致后,决定调低基金 权利;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相关费 ……

率,以及调整相关费率的结构

或收费方式;(删除,依序调

整)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

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

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

生的权利;

……

P27-P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P29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新 增 份

人及权利义务 人及权利义务 额类别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设置描

基金投 资者 持有 本基 金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 述

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 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

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 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

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 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 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

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 金份 额具 有同 等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

的合法权益。 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

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

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

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P29-P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31-P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一、召开事由 一、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

份额持有人大会: 额持有人大会:

…… ……

8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5)提高基金管理人、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 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

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

准的除外 ; 除外 ;

…… ……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大会: 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

基金托管费及其他应当由基 基金费用的收取;

金承担的费用;( 删除,依序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

调整) 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 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销售服务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

(3)在法律法规和《基 式;

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

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业务规则 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 ……

同》进行修改;

……

P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六、表决 六、表决

…… ……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

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权的 2/3 以上(含 2/3)通过方 2/3 以上(含 2/3)通过方可做

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 《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

过方为有效。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P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P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根 据 最

人大会 人大会 新法规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 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

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下,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 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

9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 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

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监

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P41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 P43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 根 据 最

的登记 登记 新法规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 记机 构承 担以 下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

义务: 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

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

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

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

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

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P5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P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新 增 份

与税收 税收 额类别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设置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费; 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新

增,依序调整);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

P56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P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新 增 份

与税收 税收 额类别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设 置 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述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 3、销售服务费

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

10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本基金 收取 指数 许可 使 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

用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

指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

使用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使用费。 H=E×0.40%÷当年天数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基金资产净值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中支付。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

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

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

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

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

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

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

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新增,依序调整)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收取指数许可使用

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指

数许可方签订的指数许可使用

协议,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指数

使用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11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P56-P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P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根 据 最

与税收 税收 新法规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 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

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 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

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低基 金管 理费 率和 基 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

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 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删除)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于新 的 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 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P5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P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新 增 份

与分配 与分配 额类别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设 置 描

…… …… 述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

享有同等分配权;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

P6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P6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 增 份

披露 披露 额类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设 置 描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 述

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及A

和基金份额净值。 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在开始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 净值。

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A类和C

值。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12

原合同 修订后合同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说明

页码 页码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公告 半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

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站上。 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P66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P6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根 据 最

披露 披露 新情况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

信息的情形 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

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

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 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

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出现基金管理人认 (3)法律法规、《基金合

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 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

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删除,

依序调整)

(4)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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