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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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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0090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
    
    书》等。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285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0年9月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9,999,5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209,999,5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
    
    合计209,999,5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4.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0年9月17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
    
    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
    
    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10,000,000.00 4.76% 10,000,000.00 4.7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
    
    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10,000,000.00 4.76% 10,000,000.00 4.7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
    
    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
    
    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
    
    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
    
    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
    
    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
    
    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基金管理人将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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