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出售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 2021 年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届次 索引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
第七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无反
九次会议 对或弃权票,免于公告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
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
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一项议案,无反对
十一次会议 或弃权票,免于公告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
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
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在其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规范。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资产运行状态,进行了相应的资产收购、
出售等行为。经审查,其他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
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生产经营各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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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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