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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亿基金遭“挪用” 北京大白顺丰定增专项疑违约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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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骆江峰强调,“北京大白表示会投一些货币基金或央行逆回购债券等固收类产品,但是为什么拿这笔钱去买高风险的股票,甚至ST股,我们至今很难理解”。

“今年1月打款之后,一直到8月,我们没有拿到基金的月报或季报、持仓和浮盈情况,北京大白也不让我们退出,我们就在想,它是不是拿钱去炒股,而且还亏了?”11月28日,龙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树资本”)董事长骆江峰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忆,今年5月开始,其一直要求北京大白披露基金进展,但屡屡未果。

3.9亿元的“顺丰定增专项基金”,除了2亿元成功获配,剩余1.9亿元至今下落不明?

参与投资的龙树资本在11月22日和24日,通过微信公号陆续抛出疑问。

经数日调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目前陷入“对撕”的龙树资本和北京大白双方,以及顺丰控股、基金托管方中信证券、律师等相关各方,起底“顺丰定增专项基金”事件全貌。

摸底“顺丰定增专项基金”

“当时公司为了80亿元定增,去各地做了路演”,顺丰控股(002352.SZ)证券事务部人士11月27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编号SM6460)成立于2016年11月8日,类型为开放式,周期18个月(一年投资期+0.5年退出期)。经基金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协商,到期前可展期或提前结束。

而上述投资的背景是,2016年5月,鼎泰新材(002352.SZ)披露顺丰借壳上市预案。面对未来的上市红利,不低于11.03元/股,合计80亿元的巨额定增,成为机构竞相争抢的蛋糕。

2016年8月,龙树资本与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大白”)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由后者提供顺丰定增的财顾服务,协议约定“合伙制基金指定投资于顺丰定增项目”,为此,龙树资本支付了375万元的财务顾问费。

据龙树资本、北京大白和中信证券三方签订的《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今年1月,作为上述私募投资方之一的龙树资本将合计7500万元分两次打入该基金专户。

据龙树资本称,目前已联系到近50家参与该基金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而北京大白为顺丰定增一共设立了7只私募投资基金。北京大白11月23日微信公号称,其在今年7月28日将上述基金归集到编号SM6460的“顺丰定增专项基金”,并通过“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66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35.19元/股,获配顺丰568.3万股,金额1.99亿元。

以顺丰上市当天53.5元开盘价和55.21元收盘价推算,定增股东们至少获得41%的浮盈。

不过,热闹背后,潜藏投资风险。

8月28日,北京大白因未严格履行基金信披义务,收到了北京证监局的监管警示函。

此后,龙树资本终于获得该基金截至7月31日的信息披露月报表,显示该基金募资总额3.92亿元,不过除了2亿元进入定增,剩余1.9亿元去向不明。

“照此份额推算,我们的钱也只进了近4000万,剩余部分去了哪里?”骆江峰提出了质疑。

更早前的一份6月20日《顺丰定增专项基金委托资产估值表》显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北京大白曾将3.53亿元(占比99.49%)投向二级市场,买入西部资源(600139.SH)、国发股份(600538.SH)、中国电建(601669.SH)等13家A股上公司,甚至还有ST昌鱼(600275.SH)、ST上普(600680.SH)等ST股。总市值3.47亿元,估值增值-542.9万元。

7月31日基金信息披露月报表显示,该基金净值仅为0.857,亏损15%。

那么,将上市当天稳赚41%的顺丰定增基金募资金额,押注ST股和其他股票,北京大白究竟是什么考虑?

耐人寻味的是,2017年4月,北京大白官网上有一篇《事件驱动系列专题报告:从业绩预告捕捉摘帽行情》的文章,描述的正是ST摘帽事件的投资逻辑,数据称:2009年10月到2016年5月投资ST摘帽累计2.78倍收益,年化绝对收益17.85%,整体胜率80.18%。

争议“炒ST股”

那么,原本定位顺丰定增的私募基金,为何曾在定增前投向了二级市场?目前资金投向哪里?

11月29日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作为基金托管方中信证券执行总经理、托管部行政负责人吴俊文,其回复,“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将基金定期信息披露提供给了基金管理人”,不过其称,无法对外透露基金的投向和最新净值。

另一位主角北京大白,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尽管29日晚间,北京大白董事长朱宝称“我们准备去一趟证监会”,对资金投向未予正面回复。

不过23日北京大白的微信公号文章,表明了其态度,在11月24日其向龙树资本的名誉权纠纷《民事起诉状》中写道,“公司在实际投资中,也是严格按照《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中的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约定进行投资”,强调公司并不违约。

而上述私募基金合同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标的”三个类目给出了相距甚远的范围。

其中,“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定增、新股申购、新三板、债券等,还注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拟增加以上列示之外的其他品种(非标品种除外),如对该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可直接投资”。

“投资策略”为“主要投资于市场上知名企业的已上市股票(定向增发),或通过其他基金和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参与该项目的已上市股票、未上市股权”。

“投资标的”则为短短六个字的“顺丰定增项目”。

那么,投资对象到底如何界定?龙树资本和北京大白到底孰是孰非呢?

“此类情况应该是采取对非合同制定有利的一方有利的解释,写明投资标的是顺丰定增的,就应该去投顺丰定增。”28日下午,公义律师事务所於炯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不利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

杭州某投资公司法务部人士也称,“合同目的是投资顺丰专项定增基金,而非进入二级市场,按投资标的来认定更符合双方最初签约目的。”

骆江峰强调,“北京大白表示会投一些货币基金或央行逆回购债券等固收类产品,但是为什么拿这笔钱去买高风险的股票,甚至ST股,我们至今很难理解”。

不过,北京大白指出,“龙树资本单方面要求按照高于当时基金净值的价格提前解除《基金合同》,保本退出”。对此龙树资本否认,“我们并不是因为定增时间拖得太久想退钱,大白一直不披露基金进展才是关键。”

此外,其认为,龙树资本未在2017年7月21日前填写《认购对象出资人信息表》,导致其部分认购资金未能获得认购资格,是双方争议所在。

骆江峰回应,“关于投资人的信息,我们的确没给,我们也没有必要提供,因为相关投资人信息已经在中基协完成备案”。

龙树资本成立于2011年,曾参与义乌首只政府引导型私募股权母基金,截至2016年,资产规模超60亿元,自称投资风格“不追风,也不追求热点”。

注册资本5亿元的北京大白成立于2015年,曾参与南孚电池定增,控股方紫懿控股集团直接投资及参股企业30逾家,合计管理超50亿元。

“我们要求召开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北京大白应该公开基金成立以来的所有数据”,骆江峰称,目前已联系到近50家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对龙树资本而言,其更担心的是,该基金2018年5月即到期,但定增新增股份同年8月才能第一次解禁,获悉该情况的北京大白,应组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基金展期事宜,但是至今还没有进展。

届时,若基金盈利,北京大白会不会故伎重演,拿着定增浮盈转而投向别的项目?

对于双方争议,中国基金业协会称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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