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基协会长:私募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应当得到公平待遇)
中国基金报报道,近期,在“第20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作了名为《实现依法治理 为私募基金发展创造公平环境》的讲话。
洪磊表示,私募机构按照《基金法》要求,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持续监管,依法合规开展集合资金、组合投资活动,行使从资金到资产的金融转换功能,事实上具备了“持牌”特征,应当在《基金法》下得到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