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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金融股票A(001054)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金融股票A 基金代码 001054
基金经理 鄢耀 设立日期 2015-03-19
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 托管人 招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深入挖掘本基金所界定的新金融主题股票,分享经济转型和金融改革的红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股票选择策略 ①新金融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新金融主题是涵盖了金融和地产的“大金融”主题。新金融主题的界定包含:(1)传统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证券、信托等;(2)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相关公司,其中,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资金借贷、融资租赁、资信评估、金融咨询、金融担保、电子商务等;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金融平台、金融系统、金融数据、金融资讯等;(3)受益于或未来可能受益于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的相关公司;(4)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等业务的房地产行业公司。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金融改革深化,新金融主题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新金融主题股票的识别及认定。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新金融主题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界定的新金融主题等,本基金持有的新金融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②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新金融主题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 B、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①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②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④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⑤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 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C、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包括: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估值指标(PE、PEG、PS等)。 ③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按照新的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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