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基础股票池的分层筛选,基于高成长的股票进行多因子建模,灵活运用多种量化投资策略,借助量化的手段和方法分析选取股价具有影响性的因子,综合多因子模型打分筛选股票,构建分散化的投资组合。
(1)多因子模型
通过对股票之间的横向比较,多维度对股票打分,力求全方位评价股票的预期收益水平,根据综合汇总得分构建投资组合。多因子模型的因子来源主要包括基本面因子、市场交易型因子、预期性因子等。
a、基本面因子。基本面因子主要是依据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结合当前的股票价格构建的复合型因子,主要反映了企业的资产负债、估值水平、盈利质量、成长因子等情况。估值因子:体现上市公司股价的安全边际与风险,包括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和市现率等;盈利质量因子:反应统计期内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评估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的可持续性,包括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周转率等; 成长因子:反应上市公司的成长潜力,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经营性现金流增长率等。
b、市场交易型因子。该因子主要是分析二级市场行情数据,通过统计来反映股票市场短期的交易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因子:区间换手率(日、周、月、季度),反映股票交易相对股本的活跃度;波动率(月、季度、年度),反映了股票价格波动呈现出的统计特征;贝塔,反映股票相对市场的波动情况;流动性指标、反映股票的成交量、以及股票的价格变动与成交量之间的关系。
c、预期型因子。该因子主要是根据个股的分析师评级等市场情绪和预测指标构建,是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未来盈利状况和股价走势的一致性意见。主要包含:分析师评级、分析师覆盖度、企业盈利预期(一年、两年)、分析师预期区间变化(周、月、季、年)等。
(2)事件驱动模型
事件性投资主要是指研究股票发生事件前后的股价表现, 利用科学工具对事件的历史样本分布、超额收益表现、统计显著性进行分析提供投资决策建议。可以更加科学、有效地捕获事件冲击所带来的超额收益,以更加直观、明确的模式刻画超额收益的持续性,从而使事件性投资的操作和执行也更具针对性和纪律性,确保了超额收益的渐进式稳定增长。
a、财务事件。主要是研究公司经营层面的业绩变化对股价的影响。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正式财报披露、业绩超预期等。
b、公司行为。公司的增发扩股、分红、送股、配股、拆股、重组、吸收合并、限售股解禁等,其信息披露与事件发生等各个时点对股价均会产生影响。通过低配负向影响事件、超配正向影响事件可以大概率获取超额收益。
c、其他事件。指数成分股调整:该事件会带来追踪该指数投资组合变化,调入得股票有资金流入、调出股票有资金流出,对相关股票股价带来影响;高管增减持(股票激励等):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于企业基本面的信心变化寻找投资机会。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基金交易账户对本基金各类别份额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履行一定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