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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有混合(FOF)A(007904)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有混合(FOF)A 基金代码 007904
基金经理 曹建文 设立日期 2019-11-27
管理人 广发基金 托管人 中国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市场环境合理配置权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基金中的成长型FOF,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目标风险基金中的稳健型FOF和保守型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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