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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丰LOF(16101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天丰LOF 基金代码 161010
基金经理 张明凯 设立日期 2008-10-24
管理人 富国基金 托管人 建设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存托凭证、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一方面根据整体资产配置要求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主动寻找风险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合适投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风险预算管理、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收益最佳配比。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4、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化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新股申购策略 为保证新股发行成功,新股发行一级市场价格通常相对二级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折价。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参与新股申购是一种风险低、收益稳定的投资行为,为投资人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对认购中签率和新股上市后表现的预期,谨慎参与新股申购,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收益,申购所得的股票在可上市交易后3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主动性投资策略的制定与贯彻的过程,也是管理人对于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管理的过程。对风险定价失效机会的把握充分体现了主动性投资策略的特点。在系统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下,通过对管理指标的设定与监控,管理人不但可以有效控制整体资产的风险水平,而且可以在寻求风险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来说,主动性投资策略的制定与贯彻的过程,也是管理人对于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管理的过程。对风险定价失效机会的把握充分体现了主动性投资策略的特点。在系统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下,通过对管理指标的设定与监控,管理人不但可以有效控制整体资产的风险水平,而且可以在寻求风险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分红政策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4、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7、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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