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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10年期国债ETF(51131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中证10年期国债ETF 基金代码 511310
基金经理 朱征星 设立日期 2018-03-19
管理人 富国基金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年期国债指数
跟踪标的 中证10年期国债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国债、备选成份国债、替代性国债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国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国债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国债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国债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国债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国债、非成份国债、成份券个券衍生品等方式进行替代。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0%,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3、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降低债券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分红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收益率达到0.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3、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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