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上证周期ETF联接 |
基金代码 |
519027 |
基金经理 |
陈林海 |
设立日期 |
2010-09-28 |
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上证周期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以上证周期行业50ETF为主要投资对象,帮助投资者以较低的成本紧密跟踪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新股、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建仓完成后,正常情况下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上证周期行业50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具有与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