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大成创新:关于持有的“海虹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3-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海虹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海虹控股(代码:

00050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

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