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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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黄金 ETF
场内简称 黄金 ETF
基金主代码 159934
交易代码 159934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62,646.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12 月 16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为紧密追
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2%以内,
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当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不足或黄金现
投资策略
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成本更低时,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
合约。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可以将持
有的黄金现货合约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租赁收入。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
本基金追踪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表现,具有与上
风险收益特征
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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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南 蒋松云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0-38797888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88
传真 020-3879948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厦 43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77,321.49 -3,678,104.28
本期利润 7,254,423.81 -9,318,877.8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9668 -0.03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3% -3.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09 -0.087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08,003.78 147,414,125.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4038 2.367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4.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 0.40739099。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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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07% 1.21% -0.27% 1.21% 0.20% 0.00%
过去六个月 -7.81% 0.95% -8.12% 0.96% 0.31% -0.01%
过去一年 1.53% 0.86% 1.75% 0.87% -0.22% -0.01%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2.07% 0.85% -1.64% 0.87% -0.43% -0.02%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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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64%。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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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成立,注册资本
1.2 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南京、成都分公司和香港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本基金
管理人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
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
2004 年 10 月,本基金管理人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 年 8 月,获得企业年金
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 年 12 月,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 年 2 月,获得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 59 只开放式
基金、1 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
理总规模达 43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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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易方达
沪深 3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
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金融期货
经理、易方达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
沪深 300 交易
林伟斌 2013-11-29 - 6年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
型开放式指数
数与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
发起式证券投
金经理助理兼指数量化研究员。
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资
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
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
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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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
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
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
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
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
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
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
问题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
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
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
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
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投资风险管理部与监察部合作,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
当日内、3 日内、5 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2014 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
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
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
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 0 的 T 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
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3 次,其中 12 次为旗下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
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1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
反向交易,该次交易基金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履行了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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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国际黄金价格全年区间震荡。受美联储退出 QE 和加息预期的压制,黄金价格上行空
间有限,但边际产金成本较高、地缘政治危机频出、欧元区放松流动性等因素的支撑,黄金价格下
行空间也有限。分阶段看,因美国经济复苏受恶劣天气影响、乌克兰地缘政治危机等因素的影响,
黄金价格在上半年振荡上行,走出一波反弹行情,涨幅达 10.44%;在下半年,美国经济复苏超预期、
美联储正式退出 QE、美元指数走强以及地缘政治危机缓和等因素又导致黄金价格单边下行,跌幅达
10.50%。最终,国际黄金价格全年微跌 1.59%。值得一提的是,2014 年 9 月 18 日上海自贸区首个面
向境外投资者的“国际板”——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正式开展交易。黄金国际板的启动意味着继“纽
约金”、“伦敦金”之后,国际黄金市场上迎来了新成员“上海金”,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三个黄金定价
中心。在国际黄金价格微跌和人民币兑美元阶段性贬值的双重影响下,国内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价格
全年微涨 1.75%。
作为被动管理型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紧密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价格,
取得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的业绩表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403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3%,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1.75%,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 0.01%,日跟踪误差为 0.011%,年化跟踪误差 0.166%,
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尽管美国经济正在缓慢复苏,美联储试图扭转金融危机以来过度宽松的货币信
用局面,但是美国和欧元区仍会在较长时期内维持低利率以刺激经济增长,长期国债实际利率仍将
维持历史低位。由于全球经济复苏基础比较脆弱,黄金价格容易受市场情绪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扰
动,中短期内的国际黄金价格走势可能会比较反复。从长期看,全球经济的“再平衡”已经开始,发
达经济体与新兴市场之间的产业结构再平衡、贸易结构再平衡、全球资本流动再平衡仍然充满变数。
黄金价格长期的基本面因素并没有改变,黄金作为保值和避险工具,仍将持续吸引投资者入场。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
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利用黄金进行长期保值和中
短期避险提供良好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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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
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
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
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自 2014 年 8 月 8 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均
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鉴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下滑主要受行业周期因素影响,且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持续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将继续运
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
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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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
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
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
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0,314.73 2,147,379.25
结算备付金 47,603.56 2,633,162.03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51,346.50 144,973,626.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11,151,346.50 144,973,626.00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892.36 3,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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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236,157.15 149,757,334.54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4,241.6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27.79 154,629.78
应付托管费 1,025.58 30,925.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000.00 2,143,411.55
负债合计 28,153.37 2,343,208.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445,269.70 152,834,417.10
未分配利润 -237,265.92 -5,420,29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08,003.78 147,414,125.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236,157.15 149,757,3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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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2.4038 元,基金份额总额 4,662,646.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201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一、收入 7,483,841.85 -8,865,265.90
1.利息收入 51,614.89 729,994.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88.23 729,994.3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48,826.66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44,437.98 -5,229,226.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1,744,437.98 -5,229,226.41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5,677,102.32 -5,640,773.59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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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686.66 1,274,739.79
减:二、费用 229,418.04 453,611.97
1.管理人报酬 96,632.36 161,485.44
2.托管费 19,326.55 32,297.0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1,170.63 223,239.4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82,288.50 36,59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254,423.81 -9,318,877.8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54,423.81 -9,318,877.8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52,834,417.10 -5,420,291.43 147,414,125.67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7,254,423.81 7,254,423.81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41,389,147.40 -2,071,398.30 -143,460,545.70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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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510,464.79 -435,015.98 26,075,448.81
2.基金赎回款 -167,899,612.19 -1,636,382.32 -169,535,994.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1,445,269.70 -237,265.92 11,208,003.78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500,416,072.00 - 500,416,072.00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9,318,877.87 -9,318,877.87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347,581,654.90 3,898,586.44 -343,683,068.46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347,581,654.90 3,898,586.44 -343,683,068.4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52,834,417.10 -5,420,291.43 147,414,125.67
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201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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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叶俊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27 号《关于核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
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黄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500,416,072.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2,272.00 份基金份额。根据《易方达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ETF)基金,存续期
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为了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的收盘价进行对比,根据《易方达黄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 2013 年 12 月 11 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的收盘价为 246.71 元/克,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502,955,335.17 元,折算
前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416,072 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51 元。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
金份额折算比例为 0.40739099,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203,862,646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2.4671
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
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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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贵金属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黄金现货延期
交收合约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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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贵金属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
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
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
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
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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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
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均采用现金方式;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0.5%以上,
方可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
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4 次;
(6)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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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
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买卖黄金现货合约取得的收入暂不缴纳企
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基金买卖黄金现货合约取得的收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申赎业务办理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申赎代办券商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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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2013年11月29日(基金合同
项目
月31日 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6,632.36 161,485.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的年管理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2013年11月29日(基金合同
月31日 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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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326.55 32,297.0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至201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30,314.73 1,757.58 2,147,379.25 16,138.4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
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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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于本期末因开展黄金租借业务而租出黄金现货合约 20,000 克,期末估值
总额 4,811,800.00 元。相关租期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到期。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1,151,346.50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144,973,626.00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
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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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11,151,346.50 99.25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7,918.29 0.69
7 其他各项资产 6,892.36 0.06
8 合计 11,236,157.1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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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贵金属代码 贵金属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Au99.99 AU9999 46,350 11,151,346.50 99.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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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92.3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92.3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556 8,386.05 14,600.00 0.31% 4,648,046.00 99.6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刘端美 402,748.00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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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韩秀英 278,681.00 5.98%
3 杨利平 201,134.00 4.31%
4 谭佩琳 189,000.00 4.05%
5 陈秀良 150,300.00 3.22%
6 秦梅英 133,300.00 2.86%
7 曾少安 129,166.00 2.77%
8 秦燕丽 109,925.00 2.36%
9 卢丽华 109,000.00 2.34%
10 王晓英 100,000.00 2.14%
10 刘旭婵 100,000.00 2.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500,416,07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2,262,646.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8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8,4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62,646.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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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工作需要,周月秋同
志不再担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
务授权职责。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22,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
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申银万国 1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
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
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
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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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申银万国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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