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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修订公司旗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基金关联交易限制等投资限制条款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8-12 16: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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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旗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基金关联交易限制等

投资限制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公司旗下开放式指数基金(包括:

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南方小

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债中期票据指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等十三只指数基金)的基金关联交易限制等投资限制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对上述

十三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关联交易限制等投资限制的条款予以修订。现将有关修

订内容说明如下:

1、将以上十三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投资禁止行为条款中有关基金禁止买卖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

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的规定予以删除,对以上十三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投资禁

止行为条款中其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不一致的规定予以修订(上述十三

只指数基金具体修订的条款目录和删除的内容见附表)。

2、本次上述十三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

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上述十三只指数基金的基

金合同进行修订后,相关基金托管协议也将对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十三只指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将在上述十三只指数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

附表:基金合同修订

基金名称 章节 基金合同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

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2、禁止行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除外; (1)承销证券;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南方开元沪

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标的指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深 300 交易 十三、基

数成份股除外; 有规定的除外;

型开放式指 金的投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数证券投资 资

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基金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证券交易活动;

承销的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

况下,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其他活动。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 关限制。

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

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一)禁止行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

列行为: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承销证券;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南方开元沪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但在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深 300 交易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目标 ETF 与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

型开放式指 十、基金 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数证券投资 的投资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基金联接基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金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易活动;

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目标 ETF 与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证券交易活动;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

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禁止行为

(1)承销证券;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承销证券;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有规定的除外;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除外;

证券交易活动;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

中证 500 交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

十四、基 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易型开放式 其他活动。

金的投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

指数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资 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

资基金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

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

承销的证券;

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

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禁止的其他活动。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

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

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

关限制。

(二)禁止行为

(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列行为: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中证 500 交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但在 券交易活动;

易型开放式 十四、基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目标 ETF 与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

指数证券投 金的投 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资基金联接 资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基金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

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 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目标 ETF 与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 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 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一)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列行为: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 1、承销证券;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南方深证成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份交易型开 十一、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

放式指数证 金的投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券投资基金 资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联接基金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证券; 易活动;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证券交易活动;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一)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列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1、承销证券;

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深证成份交

十四、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易型开放式

金的投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定的除外;

指数证券投

资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资基金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证券; 易活动;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证券交易活动;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一)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列行为: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

1、承销证券;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中证南方小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康产业交易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十一、基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

型开放式指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金的投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数证券投资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资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基金联接基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金 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

易活动;

目标 ETF 与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证券交易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一)禁止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另有规定的除外; 列行为: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1、承销证券;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中证南方小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康产业交易 十五、基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型开放式指 金的投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定的除外;

数证券投资 资 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基金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受此限;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易活动;

证券交易活动;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对于因上述第 5 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的标

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应在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

法进行适当替代。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

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 (1)承销证券;

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南方上证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80 交易型 十二、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4)买卖除目标 ETF 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

开放式指数 金的投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投资基 资 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金联接基金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销的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券交易活动;

下,目标 ETF 与标的指数成份股除外;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 他活动;

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 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

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

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 (1)承销证券;

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上证 380 交

十五、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

易型开放式

金的投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 规定的除外;

指数证券投

资 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资基金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销的证券,但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 券交易活动;

下,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受此限;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 他活动;

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 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

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一)禁止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列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1、承销证券;

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南方中证 50

十三、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债券指数证

金的投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 定的除外;

券投资基金

资 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LOF)

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证券; 易活动;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

证券交易活动; 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

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

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南方金砖四 十二、基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国指数证券 金的投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

投资基金 资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 理层;

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交易活动;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 15、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

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 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

的证券;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不需经基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证券交易活动;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境外托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 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

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非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本基金可以投资

境外托管人发行的金融产品。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除外; 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 证券交易活动;

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

南方中债中

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期票据指数 十四、基

的证券;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债券型发起 金的投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式证券投资 资

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基金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 9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资产的 80%;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资产净值的 5%;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的 9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投资比例不低于本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

基金债券资产的 80%; 从其规定。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

(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 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

限制; 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 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

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

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

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

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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