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1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利保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9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长
公告依据 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长信利保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21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户数(单位:户) 1,2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05,021,095.3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108,078.34
元)
有效认购份额 305,021,095.31
募 集 份 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8,078.34
(单位:份)
合计 305,129,173.65
其中:募集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期间基金管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94.94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临时公告
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是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确认的日期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
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
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
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