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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泰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号)

来源:巨潮网 2016-01-18 13: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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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年5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7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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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15.763%、15.763%、9.458%和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志伟:董事长,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广东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发展银行党

组成员兼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

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

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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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

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

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

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

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曾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

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

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

院教授,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

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裁,兼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余利平:监事会主席,女,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

发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基金部副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长。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

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

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

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经济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

委员会兼职委员。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

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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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任爽,女,中国籍,经济学硕士,7 年基金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2008

年 7 月至今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兼任交易员和研究员,2012 年 12 月 12 日起

任广发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0 日起任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7 日起任

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5 月 30 日起任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4 年 8 月 28 日起任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8 日起任

广发聚泰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

一部总经理刘晓龙,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芊。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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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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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675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联系人:林成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2012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

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601166),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兴业银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

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

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 2014 年年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

行资产总额达 4.41 万亿元,股东权益 2579.34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1.38 亿元。。

2014 年兴业银行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稳居全球银行 50 强(英国《银行家》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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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排名)、世界企业 500 强(美国《财富》杂志排名)和全球上市企业 200 强(美国《福布

斯》杂志排名)行列。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行、最佳

战略创新银行、最佳绿色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普惠金融实践最佳银行、最具社

会责任上市公司、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中国最佳雇主等荣誉。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和养老金管理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 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5 年 4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兴业银行获得开展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资格。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53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

模 2093.37 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

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

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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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

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

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

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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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

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

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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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42、43 和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 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csc.cn

(4)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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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801816961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5)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6)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 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www.lxsec.com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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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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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和

利用市场的潜在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

金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 3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70%,其中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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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运

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的市场影响,评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

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根据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灵活配置,确

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测及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 GDP、CPI、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指标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

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

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

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1)久期配置策略

债券积极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的预测。通过对利率的科学预测和对债券投

资组合久期的正确把握,可以提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向的预测,动态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在预期利率处于

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是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

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方向,然后在确定本基金债券组

合目标久期的基础上,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

选择合适的策略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并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一种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债券投资管理策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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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

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

会缩短,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来获得资

本利得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

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

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

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本基金将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较多的配置信用债券,在信用利差水平较低时较多的配

置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债品种。

3、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

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

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

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

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信用状况。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配置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

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

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

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

可能扩大。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

从而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债券

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

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

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

趋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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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

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信用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债券研究员将

研究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

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

参考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券精选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

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

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

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

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

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

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

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

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

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

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

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

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

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

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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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

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

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

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三)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

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1)首先,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出

具备优势的股票备选库。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①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

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②成长能力

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一方面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低价股票,

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另一方面,利用成长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

益的机会。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

括 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

③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

(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

/EBITDA 等。

(2)其次,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

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精选。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② 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

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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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

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

结构进行评价。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

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

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

增值。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

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

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

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

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

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

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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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发展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对拟投资对

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决策支持;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小组提供债券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根据投研联席会议的决议,结合对

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

行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部执

行。

6、中央交易部按相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监察稽核部的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上述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

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符合

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易于广泛地被投资人理解,因而较为适当。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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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49,120.00 0.66

其中:股票 549,120.00 0.66

2 固定收益投资 70,700,000.00 85.00

其中:债券 70,700,000.00 8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726,680.97 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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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各项资产 1,204,177.14 1.45

8 合计 83,179,978.1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 -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549,120.00 0.6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49,120.00 0.67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600900 长江电力 66,000 549,120.00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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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0,700,000.00 86.1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0,700,000.00 86.1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0,700,000.00 86.1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净值比例

(元)

(%)

30,516,000.0

1 150213 15 国开 13 300,000 37.19

0

30,114,000.0

2 150202 15 国开 02 300,000 36.70

0

10,070,000.0

3 150212 15 国开 12 100,000 12.27

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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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8,870.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5,306.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04,177.14

1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情况说明

(元)

1 600900 长江电力 549,120.00 0.67 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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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聚泰混合 A: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2015.6.8-2

16.20% 1.80% 1.33% 0.00% 14.87% 1.80%

015.9.30

2、广发聚泰混合 C: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2015.6.8-2

-0.50% 0.13% 1.33% 0.00% -1.83% 0.13%

015.9.3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1.广发聚泰混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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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发聚泰混合 C: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 ,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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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

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聚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

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

行更新。

4.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

6.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估值方法的相关内容。

7. 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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