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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级: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巨潮网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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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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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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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100 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5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3,014,083.1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06-07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 100 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18 150019 16181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2,027,657,245.00 2,027,657,245.00 677,699,593.19 份

总额 份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

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以实现对深证 100 指数的有效跟踪,分享

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 100 指数中的组成及

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收

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

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效果可能

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

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

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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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

稳进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锐进份额具有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 高风险、高预期收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特征 定。 益。 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文辉 罗菲菲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8

传真 (010)58163027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43,718,726.88 1,349,079,123.84 -577,508,551.99

本期利润 2,692,108,630.72 4,732,091,489.28 -495,799,291.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960 0.2010 -0.023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7.18% 28.43% -2.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78% 31.15% -4.9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16,869,430.47 286,005,976.70 -3,913,813,763.3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71 0.0241 -0.16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37,633,008.93 11,127,871,547.89 17,502,390,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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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7 0.939 0.74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0.48% 7.15% -18.3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7.39% 1.99% 24.48% 1.89% 2.91% 0.10%

过去六个月 -10.73% 3.00% -12.13% 2.76% 1.40% 0.24%

过去一年 21.78% 2.62% 21.11% 2.46% 0.67% 0.16%

过去三年 51.78% 1.82% 50.98% 1.75% 0.80% 0.07%

过去五年 8.29% 1.65% 8.42% 1.61% -0.13% 0.04%

自基金合同

30.48% 1.64% 27.46% 1.62% 3.02% 0.02%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深证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深证 100 价格指数,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95%×深证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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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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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 100 分级份额、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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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55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毅先生 本基金的 2010 年 5 月 7 - 16 年 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美国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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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经 日 华永道金融服务部经理、巴克

理、公司 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

副 总 经 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

理、境外 职。2009 年 9 月加盟银华基金

投资部总 管理有限公司,2010 年 6 月 21

监、量化 日至 2011 年 12 月 6 日期间兼

投资部总 任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监及量化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0

投 资 总 年 8 月 5 日至 2012 年 3 月 27

监。 日期间兼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12 月 6 日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期间兼任银华抗通胀主题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兼任银华

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从业资格。国籍:美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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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 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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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2 次,这两次反向交易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

其他基金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改进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

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尽

管报告期间本基金多次发生大额申购赎回,我们仍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78%,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3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 4%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 年 A 股市场经历了大幅波动,一二季度中小股票大幅上涨,二季度末至三季度系统性风

险释放,几乎无流动性下跌,此间大盘股有相对收益,四季度 A 股反弹,中小盘超跌股票反弹超

越大盘股。全年沪深 300 上涨 5.58%,深证 100 指数上涨 21.8%。深证 100 作为中盘蓝筹股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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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涨幅超越了沪深 300。

展望 2016 年,经济依旧疲弱,稳增长的政策诉求高企,但货币政策继续大幅宽松的幅度

有限,在这个背景下,政府一方面加大基建投资,一方面提出供给侧改革,对产能过剩行业去产

能。货币政策预计会保持宽松态势,但降息空间不大,外加人民币贬值压力,年内可预期降低存

款准备金率。虽然十年期国债利率已经下降到 2.8,但与此同时无风险利率下移幅度不大,说明

继续宽松的货币政策对实际融资成本下降的边际效应在下降。债券市场经历半年的上涨后也已经

处在高位。股票市场经过去年一年的大幅震荡后,从基本面角度来看,大部分公司的盈利并没有

出现好转的迹象,如果按照政府年底的供给侧改革进程顺利推进,资产价格会有回调预期,预计

市场 16 年仍将震荡或有下跌。从行业配置来说,4 季度后半段地产利好政策频出,外加险资频频

举牌,引发地产股估值回复,地产股有望在此价格区间有所支撑,但在去库存的过程中,行业内

将出现分化,继续看好大的龙头股和区域龙头股票。但系统性风险不如忽视,建议关注十三五规

划利好行业,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寻找有业绩支撑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 100 分级份额、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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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

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

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

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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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7,383,577.18 839,925,888.54

结算备付金 2,988,633.32 34,414.15

存出保证金 3,199,289.37 7,709,368.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53,233,981.72 10,536,567,961.37

其中:股票投资 4,953,233,981.72 10,536,567,961.3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4,595,306.05

应收利息 86,302.84 287,952.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00,018.09 88,83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248,891,802.52 11,689,209,721.43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775,459.11 532,131,029.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26,824.71 12,834,708.34

应付托管费 925,364.95 2,566,941.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365,903.84 11,455,497.6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65,240.98 2,349,996.08

负债合计 11,258,793.59 561,338,173.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020,763,578.46 10,388,371,9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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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未分配利润 1,216,869,430.47 739,499,570.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37,633,008.93 11,127,871,547.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48,891,802.52 11,689,209,721.43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100 分级份额净值人民币 1.107 元,银华稳进份额净值人民

币 1.058 元,银华锐进份额净值人民币 1.156 元;基金份额总额 4,733,014,083.19 份,其中 100

分 级 份 额 677,699,593.19 份 , 银 华 稳 进 份 额 2,027,657,245.00 份 , 银 华 锐 进 份 额

2,027,657,245.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一、收入 2,809,716,557.21 4,985,664,568.91

1.利息收入 4,457,657.62 10,965,562.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455,268.11 10,937,338.1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89.51 28,224.2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537,940,429.56 1,565,407,010.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475,777,701.09 1,316,839,277.1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2,162,728.47 248,567,733.4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751,610,096.16 3,383,012,365.44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18,928,566.19 26,279,630.49

列)

减:二、费用 117,607,926.49 253,573,079.63

1.管理人报酬 72,796,584.40 166,913,653.77

2.托管费 14,559,316.96 33,382,730.8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9,749,569.28 52,796,6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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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502,455.85 480,041.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692,108,630.72 4,732,091,489.2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692,108,630.72 4,732,091,489.28

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10,388,371,977.84 739,499,570.05 11,127,871,547.8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2,692,108,630.72 2,692,108,630.72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367,608,399.38 -2,214,738,770.30 -8,582,347,169.68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33,873,717.48 1,352,286,182.18 6,886,159,899.66

2.基金赎回款 -11,901,482,116.86 -3,567,024,952.48 -15,468,507,069.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4,020,763,578.46 1,216,869,430.47 5,237,633,008.93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1,416,204,118.50 -3,913,813,763.35 17,502,390,355.15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4,732,091,489.28 4,732,091,489.28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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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1,027,832,140.66 -78,778,155.88 -11,106,610,296.54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913,530,892.58 -2,873,975,723.06 10,039,555,169.52

2.基金赎回款 -23,941,363,033.24 2,795,197,567.18 -21,146,165,466.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0,388,371,977.84 739,499,570.05 11,127,871,547.89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02 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4 月 30 日向

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5 月 7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

募集规模为 2,203,888,365.95 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确认

为 100 分级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 1:1 的比例确认为银华锐进份额和银华稳进份额。其中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1,748,978,674.95 份 100 分级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

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按 1:1 的比例确认为 227,454,845.00 份银华锐进份额和 227,454,845.00 份银

华稳进份额,产生的尾差份额 1.00 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归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100 分级份

额”)、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

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锐进份额”)。其中,银华稳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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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在银华稳进份额、100 分级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

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银

华锐进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稳进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

期份额折算,每 2 份 100 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对

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份额净值超出本

金人民币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 100 分级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100 分级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 100 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 100 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

外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100 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

内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100 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

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

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

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

即:当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2.000 元;当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人民币 0.250 元。当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2.00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银华

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银华稳进份额

和银华锐进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均调整为人民币 1.000 元。当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0.250 元后,本

基金将分别对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

确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 100 分级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

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人民币 1.000 元。

100 分级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

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

购或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债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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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深证

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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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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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行”)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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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72,796,584.40 166,913,653.77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1,000,273.05 1,507,640.35

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4,559,316.96 33,382,730.86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 100 分级、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银华稳进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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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比例 比例

西南证券 - - 22,600,094.00 0.42%

份额单位:份

银华锐进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比例 比例

西南证券 - - 22,600,016.00 0.42%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 100 分级基金份额。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上述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

付。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287,383,577.18 4,228,869.97 839,925,888.54 10,617,488.5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 停

期末 复牌

股票 票 牌 期末 备

停牌日期 估值 复牌日期 开盘单 数量(股) 期末估值总额

代码 名 原 成本总额 注

单价 价

称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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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2015 年 12 重大

000002 24.43 - - 16,317,296 186,777,599.85 398,631,541.28 -

科A 月 21 日 事项

乐视 2015 年 12 重大

300104 60.18 - - 1,899,538 68,028,455.69 114,314,196.84 -

网 月7日 事项

海格 2015 年 12 重大 2016 年 2

002465 16.69 15.02 2,698,235 29,089,196.86 45,033,542.15 -

通信 月 30 日 事项 月4日

东华 2015 年 12 重大

002065 25.10 - - 1,544,031 32,430,366.49 38,755,178.10 -

软件 月 22 日 事项

2015 年 8 重大 2016 年 3

000876 希 18.99 17.09 1,850,366 27,023,813.12 35,138,450.34 -

月 17 日 事项 月2日

锦龙 2015 年 12 重大 2016 年 1

000712 29.12 28.00 915,296 26,664,145.85 26,653,419.52 -

股份 月 25 日 事项 月4日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应付赎回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9,819,211,154.95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17,356,806.42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人民币 9,819,211,154.95 元,第二层次人民币 717,356,806.42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 121,797,950.40

元 ( 2014 年 度 : 人 民 币 121,797,950.40 元), 由 第 二 层 次 转 入 第 一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23,802,020.60 元(2014 年度:人民币 223,802,020.60 元)。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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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2014 年度:无)。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4,953,233,981.72 94.37

其中:股票 4,953,233,981.72 94.3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0,372,210.50 5.53

7 其他各项资产 5,285,610.30 0.10

8 合计 5,248,891,802.5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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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1,481,861.94 0.79

C 制造业 2,493,781,274.50 47.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23,488,175.12 0.45

应业

E 建筑业 29,213,502.56 0.56

F 批发和零售业 129,964,726.73 2.4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587,868,110.25 11.22

J 金融业 703,154,984.43 13.43

K 房地产业 563,077,582.39 10.7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468,532.79 1.3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2,650,929.40 2.7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2,130,972.61 1.95

S 综合 41,635,410.80 0.79

合计 4,930,916,063.52 94.14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2,317,918.20 0.43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 -

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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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2,317,918.20 0.43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6,317,296 398,631,541.28 7.61

2 000651 格力电器 8,252,832 184,450,795.20 3.52

3 000001 平安银行 11,348,875 136,073,011.25 2.60

4 000725 京东方A 42,352,642 125,787,346.74 2.40

5 000333 美的集团 3,678,592 120,731,389.44 2.31

6 000783 长江证券 9,286,954 115,343,968.68 2.20

7 300104 乐视网 1,899,538 114,314,196.84 2.18

8 300059 东方财富 1,999,339 104,025,608.17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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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0776 广发证券 5,218,976 101,509,083.20 1.94

10 002024 苏宁云商 7,304,441 98,244,731.45 1.8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指数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300498 温氏股份 487,930 22,317,918.20 0.4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1 000166 申万宏源 589,193,928.71 5.29

2 000725 京东方A 228,384,828.65 2.05

3 000002 万 科A 194,478,791.65 1.75

4 300059 东方财富 187,051,640.69 1.68

5 000651 格力电器 165,820,420.68 1.49

6 000001 平安银行 127,879,929.33 1.15

7 000333 美的集团 104,662,763.92 0.94

8 300168 万达信息 101,315,284.06 0.91

9 000783 长江证券 100,336,828.79 0.90

10 002024 苏宁云商 92,037,885.26 0.83

11 002736 国信证券 91,885,823.60 0.83

12 002673 西部证券 88,309,233.09 0.79

13 001979 招商蛇口 87,011,820.00 0.78

14 300104 乐视网 86,967,637.84 0.78

15 000776 广发证券 86,431,121.01 0.78

16 000977 浪潮信息 79,911,279.63 0.72

17 000100 TCL 集团 74,249,975.35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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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002450 康得新 58,310,531.63 0.52

19 000768 中航飞机 57,891,077.80 0.52

20 000063 中兴通讯 56,912,901.81 0.51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579,590,405.24 5.21

2 000651 格力电器 524,262,344.32 4.71

3 000166 申万宏源 501,604,661.67 4.51

4 000001 平安银行 432,965,998.93 3.89

5 000783 长江证券 351,587,744.30 3.16

6 000776 广发证券 346,205,217.61 3.11

7 000333 美的集团 334,537,949.88 3.01

8 002024 苏宁云商 286,264,545.44 2.57

9 000725 京东方A 236,108,772.43 2.12

10 000063 中兴通讯 216,700,660.96 1.95

11 000625 长安汽车 211,385,454.06 1.90

12 000100 TCL 集团 207,736,030.26 1.87

13 000858 五 粮 液 192,708,441.04 1.73

14 300104 乐视网 183,853,851.38 1.65

15 002415 海康威视 179,322,127.76 1.61

16 002450 康得新 168,314,032.28 1.51

17 000768 中航飞机 167,349,131.20 1.50

18 000728 国元证券 157,734,344.41 1.42

19 300024 机器人 157,043,112.94 1.41

20 000338 潍柴动力 154,267,585.70 1.39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849,227,915.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156,729,499.96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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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广发证券(证券代码:000776)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及 2015 年 9 月 12 日发布的

公告,该上市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

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拟对广发证券做出行政处罚,判决广发证券责令整改,给

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6,805,135.75 元,并处以 20,415,407.25 元罚款。

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

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广发证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

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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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199,289.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6,302.84

5 应收申购款 2,000,018.0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85,610.3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398,631,541.28 7.61 重大事项

2 300104 乐视网 114,314,196.84 2.18 重大事项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户数(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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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别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银华稳 3,178 638,029.34 1,820,305,378.00 89.77% 207,351,867.00 10.23%

银华锐 52,964 38,283.69 294,512,744.00 14.52% 1,733,144,501.00 85.48%

100 分 12,523 54,116.39 498,559,604.03 73.57% 179,139,989.16 26.43%

68,665 68,929.06 2,613,377,726.03 55.22% 2,119,636,357.16 44.78%

合计

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

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华稳进

占上市总份额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序号 比例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47,901,182.00 22.09%

2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82,098,926.00 13.91%

3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142,414,540.00 7.02%

资金

4 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07,717.00 6.01%

自有资金

5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09,136,587.00 5.38%

6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 79,374,620.00 3.91%

7 光大永明资管-建设银行-光大永 65,000,000.00 3.21%

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永铭量

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266,871.00 2.48%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47%

10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7,502,131.00 2.34%

银华锐进

占上市总份额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序号 比例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0,578,390.00 3.48%

投连-团体退休金稳健

2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42.00 2.47%

投连-世纪理财价值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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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创 21,499,869.00 1.06%

赢 16 号资产管理产品

4 丁香 18,000,000.00 0.89%

5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10,667,400.00 0.53%

保险产品

6 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新型 10,464,831.00 0.52%

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9,880,400.00 0.49%

资本金 2

8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 9,620,700.00 0.47%

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鸿 9,550,000.00 0.47%

盈 17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1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8,900,000.00 0.44%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项目 比例

银华稳进 - -

银华锐进 30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00 分级 230,441.65 0.03%

持有本基金

230,741.65 0.00%

合计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 100 分级

227,454,845.00 227,454,845.00 1,748,978,674.9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5 月

7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81,151,394.00 5,381,151,394.00 1,088,471,084.2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6,513,789,8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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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14,001,460,246.3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3,353,494,149.00 -3,353,494,149.00 7,076,898,859.71

(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7,657,245.00 2,027,657,245.00 677,699,593.19

注:拆分变动份额含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后的调整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发布公告,凌宇翔先生自 2015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本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发布公告,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起聘任杨文辉先生担任本

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凌宇翔先生自该日起不再代任督察长职务。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105,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 6 年的

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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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万和证券有限 1 3,929,119,864.19 23.40% 3,581,565.56 23.31% 新增一个交

责任公司 易单元

海通证券股份 1 3,864,623,758.78 23.02% 3,518,359.15 22.90%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 1 3,317,904,294.09 19.76% 3,048,645.51 19.84% -

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 2 2,009,395,449.85 11.97% 1,841,379.48 11.99% -

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 1 1,277,003,998.95 7.61% 1,162,583.61 7.57% -

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集团 1 779,841,053.30 4.64% 716,805.60 4.67% -

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 1 612,890,961.44 3.65% 567,273.39 3.69%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 1 229,901,708.75 1.37% 209,303.21 1.36% -

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1 198,566,701.15 1.18% 183,936.15 1.20% -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2 198,464,538.98 1.18% 184,830.38 1.20% -

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 2 181,185,934.40 1.08% 168,737.49 1.10% -

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 1 139,064,508.55 0.83% 129,509.87 0.84% -

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 1 53,417,434.65 0.32% 49,746.67 0.32% -

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1 - - - - -

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 1 - - - - -

责任公司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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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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