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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投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7月)

来源:巨潮网 2016-07-05 16: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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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北信瑞丰宜投宝货

币市场基金的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4 号),注册日期为:2014 年

10 月 24 日。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 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

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大厦四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设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26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吕佳静

联系电话:010-68619312

股权结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65

号文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注册资本达 1.7 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0%、莱州

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士学

位。历任原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原国务

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信息统

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统团委书记,现

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京林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美国德大阿灵顿分校,

获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审计局职员,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

京国投汇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智阳光管理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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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田垣芳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

硕士学位。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证券业务总部总经理。

朱彦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系

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

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

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薇女士,董事,中共党员,会计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获

学士学位。历任北京万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员、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内审专员,现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赵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现任聚益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运营总监。曾任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经理。

李方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历

任宁夏电视台干部、北京大学法学系讲师,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岳彦芳女士,独立董事,硕士,51 岁,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张青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经济

管理系,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

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

杨海坤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历任山东省农业银行业务人员,山

东证券登记公司业务经理,山东证券公司投行部经理,上海甘证投资管理公司副

总经理,卡斯特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正润创业投资公司

副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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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赵颐先生,监事,法学硕士。历任河北定州新华中学教师、河北林平律所律

师助理、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经理助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崔丽伟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海航直属柜台售票主管、河北开元集团

北京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监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瑞明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获博士学

位。历任原河北省师范学院政教系助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干部,原国务

院证券委办公室处长,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信息统

计部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系统团委书记,现

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彦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

系基本建设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

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主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昆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阳

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北信瑞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管

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证书。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起草

小组正式成员,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经理和公

司发展战略小组成员,中化总公司财务部财务综合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筹

备组成员、研究发展部高级策略分析师、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执行总

经理并兼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任公司投委会主席,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洪水先生,督察长,无党派人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

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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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理系助教,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应用开发部、发展计划部职员,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场外

市场委、发展战略委主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李鑫先生,副总经理,无党派人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银

行、证券、基金行业丰富的业务经验与公司管理经验,历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总监兼任上银瑞金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

道部总经理、湘财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王靖先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

注册金融分析师( CFA )。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运作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管理总部。历任华融稳健成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盛金麒麟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北信瑞

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北信瑞丰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稳定增强偏债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

李富强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就职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2014 年

1 月加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

部高级研究员、债券专户投资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北信瑞丰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北信瑞丰

稳定增强偏债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朱彦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王靖先生,中央

交易室副总监吴士彬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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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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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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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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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

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

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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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

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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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 年再次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四个职能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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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吉晓辉,男,195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浦东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金融工

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

委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

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

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

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

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

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

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992.81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4%,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四十只,分别为博时产业

债纯债、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东方红稳健精选、国

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北信瑞

丰宜投宝货币、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工银目标收益一年

定开债券、汇添富和聚宝货币、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天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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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价值混合、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汇

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国投瑞银新成长、金鹰改革红利、国寿安保稳健回报、中信

建投稳信债券、中海安鑫保本、易方达裕丰回报、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华富恒财

分级债券、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国泰金龙债

券、天治财富增长、广发小盘成长、汇添富货币、长信金利趋势、嘉实优质企业、

博时安丰 18 个月 LOF、华富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

国联安货币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

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

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

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公区域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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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

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

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7)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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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

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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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史晓沫

网址:www.bxrfund.com

2、其它销售机构

(1)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

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电话:0755-82777673

联系人:刘勇

传真:0755-88603185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联系人: 许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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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3)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侯艳红

传真:010-60836221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电话:0532-85023924

传真:0532-85022605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王佳苗

传真:0571-85783771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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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联系人: 汤漫川

东兴证券网站: www.dxzq.net

(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鹿馨方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8)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214121)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214121)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联系人:沈刚

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http://www.glsc.com.cn/

(9)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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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传真:010-84183311

公司网址:http://www.guodu.com

(10)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21300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200125)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联系人:汪汇

传真:021-50498871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11)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516003)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516003)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联系人:张悦

传真:0752-2119369

公司网址:http://www.lxzq.com.cn

(12)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中国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9999

联系人: 李慧灵

华融证券网站: www.hes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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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4)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5 楼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张煜

传真:023-63786212

公司网址:www.swsc.com

(1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fund.eastmoney.com

(16)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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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6006

传真:010-62020355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7)名称: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公司网址: http://www.lufunds.com

(18)名称: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联系人: 高静

公司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19)名称: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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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联系人: 陈云卉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20)名称: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电话: 021-22267995

基金网站: www.dtfunds.com

(21)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基金网站: www.noah-fund.com

(22)名称: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030

中经北证网站: http://www.bzfunds.com/

(23)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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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电话:(010)68619312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10)65338100

传真:(010)653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薛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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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四、 基金的名称和类型

本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性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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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

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

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

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

及其结构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

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资便利性),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日

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决定各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债券筛选策略

本基金将优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

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在基金投资中对个券进行选择时,首先本基金将针

对各券种的信用等级、剩余期限和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第二步,本基金将评估

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这一步主要针对各券种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结构

合理性进行筛选;最后,在前两步筛选的基础上,再评估各券种的到期收益率波

动性与可投资量(流通量、日均成交量与冲击成本估算),从而综合决定具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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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个券种的投资比例。

3、现金流管理策略

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本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

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

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具体操

作中,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

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

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等手段,从而争取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

取得较高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

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

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

谨慎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

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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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配比。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支持:研究人员、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根据独立研究及各咨

询机构的研究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方案和投资策略方案等

决策支持。

(2)投资原则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方案,决定基金投资

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3)研究支持:研究分析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为基金经理提

供各类分析方案和投资建议;也可根据基金经理的要求进行有关的研究。

(4)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原则,根据

研究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5)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研究部、

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6)组合的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

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五、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 1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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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

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

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

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

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不包括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以提前支

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8)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AAA 以上(含 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1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2)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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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相当于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 3 年的信

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②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

若中国主权评级为 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 BBB+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5)、(9)、(13)条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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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

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所述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

投资禁止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调整涉及本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

禁止行为等,且该等调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协商

一致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而无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

规定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按税后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

活期存款是具备最高流动性的存款,本基金期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使本

基金达到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以及更高的收益,因此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作为业

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

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

券。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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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

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

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购、买断式

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

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 0 天;证券清算款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

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

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

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

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含回售条款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售日的实际

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30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余的天数计

算。

(9)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10)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119,126,201.89 41.86

其中:债券 1,119,126,201.89 41.86

-

资产支持证券 -

440,001,500.00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31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3 963,235,409.23 36.03

合计

4 其他资产 151,345,384.04 5.66

5 合计 2,673,708,495.16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1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发生日期 原因 调整期

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

11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

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63.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32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30 天(含)-60 天 9.7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9.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80 天 1.4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180 天(含)-397 天

5 10.13 -

(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4.34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1,084,518.94 2.6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1,084,518.94 2.6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9,845,192.36 7.48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848,196,490.59 31.73

8 其他 - -

9 合计 1,119,126,201.89 41.86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10 - -

的浮动利率债券

(2)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

明细

债券数量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摊余成本(元)

(张) 值比例(%)

16 中信

1 111608007 2,000,000 199,804,037.85 7.47

CD007

15 兴业

2 111510346 2,000,000 199,755,863.30 7.47

CD346

33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平安

3 111511267 1,000,000 99,762,301.45 3.73

CD267

4 140310 14 进出 10 500,000 51,103,129.70 1.91

15 中信

5 111508219 500,000 49,987,858.56 1.87

CD219

16 兴业

6 111610004 500,000 49,982,431.70 1.87

CD004

16 重庆农

7 111690002 村商行 500,000 49,980,016.66 1.87

CD001

16 盛京银

8 111691543 500,000 49,938,009.65 1.87

行 CD016

16 物产中

9 011699517 500,000 49,928,629.69 1.87

大 SCP002

16 浦发

10 111609095 500,000 49,759,786.32 1.86

CD095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

-

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7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10%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

0.0146%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34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19,410.75

4 应收申购款 150,025,973.29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51,345,384.04

35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六、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6%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36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

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37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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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七、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二、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基金的募集”相关信息。

五、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

六、在“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

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七、更新了“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八、在“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需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

并阅读。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5 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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