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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

来源:巨潮网 2016-08-03 18: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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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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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2]1446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

2012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交易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整体资

质较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参与认购与转

让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因此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

险;进而会对基金总体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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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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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BAI Zhizh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

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

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6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赵春堂(ZHAO Chunt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

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干部,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部副处长、主管,中国银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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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办公室主管,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银行个人金融总部

副总经理,中国银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

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

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

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

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

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

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

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

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

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

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

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

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

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

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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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

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

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

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具有15年证券从业年限,12年基

金行业从业经验。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

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

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

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

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

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陈玮(CHEN Guohui)先生,应用数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

高级交易员。201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12月至今任中银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中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

月至今任中银盛利纯债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任今任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具有7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陈国辉(CHEN Guohui)先生,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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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

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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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琳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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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 姚健英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联系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6)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和广北

客服电话: 800-830-2066;400-830-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www.ncbchina.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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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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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辛晨晨、许梦园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褀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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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10)59378835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 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五、 基金的名称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

各类债券品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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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纯债部

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

转债申购和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

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 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认真研判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由此引致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密切跟

踪CPI、PPI、M2、M1、汇率等利率敏感指标,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中

国债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研判诸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同比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

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

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月度CPI、

PPI等物价指数、银行准备金率、货币供应量、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对外贸易顺逆

差、外商直接投资额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

取的调控政策;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

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

3)久期分析:根据利率周期变化、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市场主流预期,以及当期债

券收益率水平,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

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

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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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

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

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

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3. 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

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

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

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4. 信用类债券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

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

通过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

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通过给

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把主体所发行债券分为6个信用级别,其中,1-3级

资质较好,可以长期持有,被视为配置类资产;4-5级则资质稍差,可以短期持有,被视为

交易类资产;而规避类则资质很差,信用风险很高,限制对其投资。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

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

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

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到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向好,

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好转,信贷条件放松,则信用利差将收窄;如果经济陷入萧条,

企业亏损增加,现金流恶化,信贷条件收紧,则信用利差将拉大。其次,分析信用债市场

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同时政策的变化也影响

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

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不同风险类别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信用债发行人自身素质也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

要因素,包括股东背景、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融资能力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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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素。本基金将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债评级系统,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资质评估并结合其所属

行业特点,判断个券未来信用变化的方向,采用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

价,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5. 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

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率)的套利价值。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

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

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

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7.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

基金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

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

高于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因此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

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

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

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

进行适度投资。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

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

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完整,有利于深入地研究和分

析市场,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履

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 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28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558,888,799.90 80.49

其中:债券 9,558,888,799.90 80.4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38,985,394.98 18.01

7 其他各项资产 177,515,033.81 1.49

8 合计 11,875,389,228.69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6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78,083,340.60 4.1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29,203,000.00 2.5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29,203,000.00 2.50

4 企业债券 2,420,701,459.30 26.3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36,673,000.00 42.87

6 中期票据 2,398,618,000.00 26.1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95,610,000.00 2.13

9 其他 - -

10 合计 9,558,888,799.90 104.09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019520 15 国债 20 2,283,420 228,570,342.00 2.49

14 神华

2 101461017 2,000,000 212,840,000.00 2.32

MTN002

3 122456 15 绿城 03 1,500,000 157,080,000.00 1.71

15 赣高速

4 101555023 1,500,000 153,795,000.00 1.67

MTN004

15 银川通联

5 101564046 1,500,000 153,330,000.00 1.67

MTN001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17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0,011.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59,985.8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7,255,235.74

5 应收申购款 189,801.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7,515,033.8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18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纯债A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0.20% 0.04% 0.02% 0.02% 0.18% 0.02%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0.30% 0.14% -3.75% 0.08% 3.45% 0.0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1.31% 0.17% 6.54% 0.11% 4.77% 0.0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8.45% 0.07% 4.19% 0.08% 4.26% -0.0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0.76% 0.06% 0.31% 0.07% 0.45% -0.01%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1.52% 0.13% 7.19% 0.09% 14.33% 0.04%

2016 年 3 月 31 日

中银纯债C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0.20% 0.05% 0.02% 0.02% 0.18% 0.03%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0.70% 0.13% -3.75% 0.08% 3.05% 0.05%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0.35% 0.16% 6.54% 0.11% 3.81% 0.0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8.11% 0.07% 4.19% 0.08% 3.92% -0.0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0.97% 0.06% 0.31% 0.07% 0.66% -0.01%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19.85% 0.13% 7.19% 0.09% 12.66% 0.04%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十四、 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9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

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20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

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基金A类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用于市场

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25%,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申购费与赎回费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申购费率 100 万≤M<200 万 0.50%

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持有期限(天)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0-29 0.75% 0.75%

赎回费率 30-364 0.1%

0%

365-729 0.05%

21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730 及以上 0%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此

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

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

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监事、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

名及职务、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

新;

(三)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情况;

(五)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六)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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