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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9-10 15: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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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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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0629 000824 002932 00173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 圆信永 圆信永 圆信永 圆信永 圆信永 圆信永丰优

丰纯债 丰纯债 丰双利 丰双利 丰强债 丰强债 加生活

A C A C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29 000630 000824 000825 002932 002933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定额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5 月 30 日 11 月 19 日 7 月 27 日 10 月 28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优

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

法律法规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1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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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由于基金销售机构

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

参照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

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用

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

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3.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以及赎

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比例按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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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3.2)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

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用。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

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申购补差费中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

费率标准执行,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

固定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出基金申购费=

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4.2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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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

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

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

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

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

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

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

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可自T+2日起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

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7)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

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但

转入圆信永丰双利C须受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限制。

(8)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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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

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0份),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9)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

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

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

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

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

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

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

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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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重新恢复基金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按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4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圆信永丰纯债A和圆信永丰纯债C不能互转。

圆信永丰双利A和圆信永丰双利C不能互转。

圆信永丰强债A和圆信永丰强债C不能互转。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申请办理上述基

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

机构的相关规定。

5.2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 申购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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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

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

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与普通申购一样,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

购”原则;

(5)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

5.4 扣款与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

询申购成交情况。

5.5 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

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旗下其他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

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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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优

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到本公司

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其它有关信

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垂询相关事

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

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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