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16 年 5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6]1156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型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货币
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3398 B 类份额 003399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
心及其它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B 类两
种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
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
者降级的除外。
5.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
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
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无须重复开户。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
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
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
续,以免影响认购。
7.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01 元;首次认购 B 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
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业务规则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
金额的数量限制并提前公告。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8.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
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
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74600 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销售机
构的公告为准。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本基金增
加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1.风险提示: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
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
资人应当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
性判断市场,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因较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
而导致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
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长期平均风险
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12.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 类份额 003398 B 类份额 003399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份。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 135 号 5 幢 10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7 楼
1708 室
法定代表人:汤海涛
联系人:于擎玥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74600
传真:021-38556751
公司网址:www.taiping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联系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 号楼 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811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 12 层(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535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1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1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曾健灿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九)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
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