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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及答记者问点评:头部及银行系基金公司率先受益,中低风险收益品种迎来发展良机

来源:渤海证券 2018-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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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答记者问环节中,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在理财业务仍由银行内设部门开展的情况下,放开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与股票相关公募基金的限制,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商业银行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依照现行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私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新发布的《办法》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相关要求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

头部基金公司及银行系基金公司率先受益,偏债混合、量化对冲等中低风险收益基金品种迎来发展良机商业银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将长期利好于公募基金行业以及股票市场的发展。根据银保监会方面提供的官方数据,截止2018年8月末,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规模为22.32万亿元,同期公募基金产品总规模约为12.92万亿元,其中非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约为4.5万亿元。由此可以推算,每有1%的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公募基金产品,都将会带来2200亿元以上的增量资金,非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将提高近5%。中长期来看,增量资金的流入将利好于公募基金行业及股市的发展。但考虑到政策存在有2年左右的过渡期,加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整改及信息系统建设均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利好效果在短期内或难以显现。

管理人方面,参照此前银行委外资金的投资经验,我们认为,产品线完整、投研实力雄厚的头部基金公司,以及银行系公募基金公司将率先受益。产品方面,考虑到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混债二级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以及量化对冲型基金等中低风险收益等级的基金品种将获得银行资金的青睐。此外,银行理财资金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还将派生出商业银行对股票市场、公募基金、FOF 投资等研究领域的投资咨询服务需求,从而利好券商研究条线的业务发展。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和公募基金公司展开竞争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将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如此一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和公募基金公司展开竞争,这势必会对公募基金行业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为应对竞争,公募基金公司应进一步巩固其在投研和品牌方面的优势,并尽可能的弥补销售渠道方面的不足,加强直销渠道建设,深化同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合作。

提示:政策变动风险。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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