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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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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2月10日
    
    送出日期:2021年2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新能源ETF 基金代码 516090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暂未上
    
    市日期 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 张湛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11-18
    
    场内简称 新能源E
    
    扩位证券简称 新能源ETF易方达
    
    认购代码 516093
    
    申购赎回代码 516091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2.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
    
    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
    
    其他 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
    
    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
    
    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
    
    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
    
    基金投资运作。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
    
    证)、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
    
    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
    
    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
    
    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融券业务。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的标
    
    的指数为中证新能源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
    
    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主要投资策略 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
    
    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
    
    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S     
    认购费 50万份≤ S     
        S ≥ 100万份 按笔固定收取,
    
    1,000元/笔
    
    注:1、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通过发售代
    
    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 8%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
    
    分别计费。2、投资者在场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代办证券公司可按照不高于0.5%的标
    
    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3、场内交易费用以
    
    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深市成份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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