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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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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3月23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强化债券 基金代码 519676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1-05-3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
    
    日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9-04-22
    
    祝建辉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8-02-02
    
    张沛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3-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在控制风险,保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
    
    求一定的当期收入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及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股票和存托
    
    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权证等
    
    权益类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的合计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0%,可转换
    
    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包括参与一级市场股
    
    票申购、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转股后所得股票以及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策略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品种选择;(3)动态增强策略;(4)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管理;(5)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中短
    
    期债券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图中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2014年6月9日起,“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2014年6月9日(基金转型日)至2015年9月29日,本基金业绩基准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8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5%”。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5%”。
    
    3、本基金转型生效日当年为非完整自然年度,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
    
    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500,000 0.8% -
    
    申购费(前收费) 500,000≤M<2,000,000 0.5% -
    
    2,000,000≤M<5,000,000 0.3%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天 1.5% -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
    
    30天≤N<180天 0.5% -
    
    N≥180天 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4年6月9日由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1]43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400-820-0860]
    
    1.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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