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
    
    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4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为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招商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银行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 否 开 是 否 开
    
                                           购、赎回    通定投   通转换
     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  A类:011784   是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  C类:011785   是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招商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4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招商银行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招商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