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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发起式(FOF)A: 关于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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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A 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基金名称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主代码          0132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安
               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
               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年混合发起式(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254         01734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
简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设置了 1 年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
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及转换转出申请。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办理赎回业务。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将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起开放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
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投资人多次购买本基
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
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1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
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请基金份
额赎回,赎回费为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
  联系人:谢伯恩
  华安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
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
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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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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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
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
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
意。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更新)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
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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