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工银生态环境股票A(001245) - 基金概况
工银生态环境股票A(00124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生态环境股票A 基金代码 001245
基金经理 何肖颉 设立日期 2015-06-02
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 托管人 浦发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把握生态环境行业相关上市公司的稳步成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股票选择策略 (1)生态环境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对生态环境行业的界定包含四个方面: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节能减排产业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利于创造和维护生态环境的相关行业。 1)环保产业:以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为主营业务,提供相关设备、技术、服务等相关的环保企业; 2)清洁能源产业:致力于开发清洁能源、新材料或为清洁能源、新材料的开发提供技术或设备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持续推动力的相关行业和企业; 3)节能减排产业:为加快传统行业产业升级,致力于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而提供设备和技术的企业;以及生产方式向绿色生产转型,在生产经营中注重节能减排的企业; 4)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环境影响较小,有利于创造和维护生态环境的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如生态农业、园林绿化、园林装饰、食品饮料、餐饮旅游、生物制品、医疗服务等。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行业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生态环境行业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生态环境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 B、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①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②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④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⑤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 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C、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包括: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估值指标(PE、PEG、PS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按照新的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