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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医药创新股票A(00407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医药创新股票A 基金代码 004075
基金经理 楼慧源 设立日期 2017-03-23
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深度挖掘医药创新过程中产业的各类投资机会,精选医药创新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究医药创新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团队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资产配置 本基金利用经交银施罗德研究团队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框架,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股票投资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的股票投资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1)医药创新主题的定义 本基金所指的医药创新主题是指沪深两市中涉及医药创新领域的上市公司,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创新药的医药领域企业以及应用于诊疗技术创新以及精准医疗技术的医疗技术领域企业(涵盖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医疗服务行业)。此外,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以及互联网医疗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本基金还将关注不断涌现的新商业模式,投资受益于医药创新产业链的其他优质企业。 相关业务涉及本基金所界定的医药创新领域范围内的上市公司,以及未来相关业务转型成为医药创新领域的上市公司也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一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未来如果随着医药行业的变化及发展、政策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本基金对医药创新领域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调整上述界定标准。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调整界定范围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若因本基金界定医药创新领域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持有的医药创新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2)股票选择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盈利能力指标(如P/E、P/CashFlow、P/FCF、P/S、P/EBIT等) 经营效率指标(如ROE、ROA、Returnonoperatingassets等) 财务状况指标(如D/A、流动比率等) 2)价值评估 股票估值水平的高低将最终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由于驱动公司价值创造的因素不同,本基金将借鉴市场通用估值理念,针对不同类型公司以及公司发展中所处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指标(如PE、PB、EV/EBITDA、DCF模型等)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筛选出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作为投资目标。 最后,本基金根据对个股价值的评估和市场机会的判断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投资于医药创新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分红政策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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