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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全能混合(FOF)C(005222)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宏利全能混合(FOF)C 基金代码 005222
基金经理 张晓龙 张轩 设立日期 2017-11-02
管理人 宏利基金 托管人 中国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7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风险平价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绝对收益。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商品期货基金和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保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采用风险平价模型。本基金将通过量化方法,对基金池中的各类型基金计算其超额收益、绝对收益能力,对不同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基金规模、申购赎回特征、整体费率等方面,优选各个基金类型下的优质基金。
分红政策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资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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