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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浦定开债A(00867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鑫浦定开债A 基金代码 008675
基金经理 孙丽娜 设立日期 2020-01-10
管理人 华安基金 托管人 浦发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将对所投资品种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的原则下,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构建组合,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资产等投资品种。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变化,但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急剧恶化,甚至可能出现违约风险,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持有到期投资策略,则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结合投资时钟理论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多因子模型等数量工具,分析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套利和价值增长的机会,以确定基金资产在利率债、信用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所投资债券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相应的,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研究,综合分析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类债券池,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 1)宏观研究 宏观经济的前瞻性研究,有利于判断经济发展的大方向,把握经济周期,分析经济政策的导向,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直接、准确的战略思路和对策。宏观经济研究对债券投资的影响表现在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组合构建、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等诸多方面,债券市场的宏观研究重点在于对利率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同时市场供求关系的研究也是债券市场宏观研究的重要内容。 2)行业研究 不同行业的企业所处的周期和行业竞争态势存在差异,通过对行业进行研究,进行行业配置,分散行业风险。行业基本特征,比如在国家产业中的地位、行业发展周期、上下游行业相关性、行业集中度、竞争程度、进入壁垒、产业政策以及发展趋势都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 对行业评价的因素主要包括:行业竞争力、行业供求和影响需求的长期趋势、行业发展阶段、交易环境、法律与监管框架、行业重构、行业市场结构、技术变化、财务指标和对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敏感程度。 3)公司研究 公司的研究主要包括经营历史、行业地位、竞争实力、管理水平和管理层素质、未来发展战略、投资计划、股东或地方政府的实力以及支持力度等。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研究,综合分析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经济周期的变化、信用等级的升降都会造成利差的改变。此外,内部通过对发行人财报数据的持续跟踪和迁移分析寻找引起信用水平变化的主要因素,对于可能调整评级的债券密切关注,可以通过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2)利率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预判出未来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的期限结构水平,债券的供给,流动性水平,凸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债策略。 3、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封闭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根据资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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