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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蓝筹LOF(160311)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蓝筹LOF 基金代码 160311
基金经理 李彦 设立日期 2007-04-24
管理人 华夏基金 托管人 交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金融衍生产品(如股指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还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总体上采取“核心-卫星策略”,即将基金股票资产分成两部分,其中核心部分在投资组合中占较大比重(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较为稳定,对整个投资组合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起到决定性作用;卫星部分在投资组合中占权重较小,投资更加主动、积极和灵活,以追求超额收益为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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