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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沪深300ETF(51033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沪深300ETF 基金代码 510330
基金经理 张弘弢 赵宗庭 设立日期 2012-12-25
管理人 华夏基金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
跟踪标的 沪深300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进行替代。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在确定权证合理价值的基础上,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投资。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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