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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并非给房地产下猛药 严格执行仍需时日

来源:金融界 作者:嘉丰瑞德 2015-02-27 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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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了多年的不动产登记、房产登记终于“靴子落地”,到了正式实施的阶段。嘉丰瑞德理财师获悉,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入实操阶段。而此工作,目前将在将在成都、青岛、广州、杭州、厦门、济南、武汉等15个城市提前开展,上述15城的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此前,市场认为新的“不动产登记”将对业已有些“飘摇”的房地产市场再次构成打击。不过,嘉丰瑞德理财学院研究发现,恐怕事情没还那么严重。其一,国家对房地产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是认可的,并不想直接“一棒打死”。另外,不动产登记尽管来了,但并非暴风骤雨式的出现,在操作层面上,留足了“徘徊”的余地。

据嘉丰瑞德理财师了解到的新的“不动产权证”的外观和登记内容,差异有“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而原先的“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登记信息中,原先的房产证内容仅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信息。从两者的对比得知,新证“不动产证”比老证房产证在内容上需要登记得更详细了。

原“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并未实行登记,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有“起”和“止”的日期注明,另外还有房屋取得的价格信息,这让交易变得更加透明化、明确化。对前者使用年限的登记,新证也在一定程度上跟《物权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未来形成了“对接”,不过目前土地使用权《物权法》未有相关自动续期的规定。

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操作上,换证的流程是:居民持有统一的簿册证——持有纳税人识别号——换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全民不动产联网。其中有一条是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而目前,“个人税号”也再改革和实施当中。因此,嘉丰瑞德理财师认为,在不动产登记上,实际上尚欠那么一些“东风”。这也印证了的马上就要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并非是对当下的房地产业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强制打压的市场揣测。

有专家认为,正在改革当中的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据了解,税号和社会保障号的合一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不过,“个人税号”正式的形成仍需要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这并不能在一两个月、几个月就能操作得起来的。

总体上,尽管不动产登记实施在即,但全国范围内的大范围执行仍有一定的难度,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嘉丰瑞德理财师认为,个人房产信息纳入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是必然的,这也是政府为今后的房产持有税等“房产税”的征收在“铺路”。不得不说,对当下的房产市场,即将实施的不动产登记虽不是一剂猛药(即便是对于“反腐”来说也是),但已足够让市场投资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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