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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创新: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巨潮网 2015-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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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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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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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

场内简称 鹏华创新

基金主代码 160613

交易代码 160613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126,093.5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8-11-10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精选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

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上

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第二层次是“自下而上”的

选股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

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

股票。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

本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戈 田青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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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271,434.98 86,075,562.08 -62,564,887.02

本期利润 58,020,091.25 58,308,774.02 51,292,012.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15 0.1827 0.099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01% 14.71% 11.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902 0.2094 -0.03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2,068,805.46 333,402,237.94 509,200,301.6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17 1.365 1.1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1.67% 1.35% 32.63% 1.23% -10.96%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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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个月 39.04% 1.13% 46.17% 0.99% -7.13% 0.14%

过去一年 30.01% 1.13% 40.36% 0.91% -10.35% 0.22%

过去三年 65.86% 1.11% 41.88% 0.97% 23.98% 0.14%

过去五年 5.57% 1.28% 6.50% 1.02% -0.93% 0.26%

自基金合同

82.49% 1.35% 68.75% 1.19% 13.74% 0.16%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生效。

2、截至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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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 金形 式 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度 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计

2014 1.1700 20,536,986.20 8,091,536.83 28,628,523.03

2013 - - - -

2012 - - - -

合 1.1700 20,536,986.20 8,091,536.83 28,628,5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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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 57 只开放式基金和 9 只社保

组合,经过 16 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伍 旋 先

生,国籍

中国,北

京大学工

商管理硕

士,8 年证

券从业经

验。曾任

职于中国

建 设 银

行 , 2006

年 6 月加

本基金基 2011 年 12 月 盟鹏华基

伍旋 - 8

金经理 28 日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研究

分 析 工

作,历任

研究部高

级 研 究

员、基金

经 理 助

理 ; 2011

年 12 月起

担任鹏华

盛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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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 金 经

理。伍旋

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

资格。本

报告期内

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

发 生 变

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

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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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

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

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

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

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在

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

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

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

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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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次数为 5 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宏观数据显示经济底部延续,12 月中采 PMI 录得 50.1%,低于 11 月 50.3%,但高于预

期的 50.0%,其中小型制造企业下滑明显,大型制造企业托底,非制造业逆势上升,与制造业形

成较为明显的对比,显示经济结构调整在不断深化。建筑业新订单回升,而主要城市地产销量增

速有所回落,但仍维持高位,同时三四线城市地产销售同比增速大幅回升,有利维稳经济。受国

内经济放缓、大宗商品价格走弱双重影响,生产资料价格仍处于低位。

2014 年的 A 股市场先抑后扬,前三个季度中小市值股票表现较好,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中大市

值股票处于被低估的状态,随着降息周期的到来,4 季度大市值股票表现优异。我们在 4 季度维

持了较高的股票配置比重,加大了对金融、地产等传统行业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30.01%,同期上证综指上涨 52.87%,深证成指上涨 35.62%,

沪深 300 指数上涨 51.6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预计 2015 年中国经济处在底部企稳的通道中,对 A 股市场而言,“稳增长”政策托底、

制度性改革以及资本市场国际化等趋势性因素有望得以延续。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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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51,166,625.34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17

元。

4.7.2 本基金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对 2013 年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金额为

28,628,523.03 元。 (详见本报告 3.3 以及 7.4.11 部分)

本基金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对 2014 年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金额为 31,696,613.64

元。(详见本报告 7.4.8 部分)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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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28,628,523.03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965,405.78 38,331,119.80

结算备付金 437,794.62 736,659.50

存出保证金 75,869.56 152,577.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558,045.47 296,260,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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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 200,219,045.47 292,587,047.0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39,000.00 3,673,312.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57,765.71 -

应收利息 4,394.12 11,453.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9,550.57 112,23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14,888,825.83 335,604,405.96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772,372.99 987,603.1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9,203.15 417,495.68

应付托管费 46,533.86 69,582.6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26,340.42 415,305.1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95,569.95 312,181.48

负债合计 2,820,020.37 2,202,168.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1,126,093.58 244,336,213.18

未分配利润 80,942,711.88 89,066,024.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068,805.46 333,402,237.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4,888,825.83 335,604,405.96

注: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61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1,126,093.5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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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64,357,516.46 69,335,377.55

1.利息收入 222,655.65 476,926.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7,155.12 464,187.19

债券利息收入 5,500.53 12,739.7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4,272,680.17 96,263,830.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1,764,419.93 91,177,515.3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4,191.39 378,120.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344,068.85 4,708,194.3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9,748,656.27 -27,766,788.06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3,524.37 361,408.15

减:二、费用 6,337,425.21 11,026,603.53

1.管理人报酬 7.4.8.2.1 3,538,717.81 6,100,404.91

2.托管费 7.4.8.2.2 589,786.27 1,016,734.1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729,026.14 3,426,719.6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79,894.99 482,744.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8,020,091.25 58,308,774.0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58,020,091.25 58,308,774.02

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第 14 页 共 30 页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44,336,213.18 89,066,024.76 333,402,237.94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58,020,091.25 58,020,091.25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13,210,119.60 -37,514,881.10 -150,725,000.70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9,478,611.47 19,608,338.21 79,086,949.68

2.基金赎回款 -172,688,731.07 -57,123,219.31 -229,811,950.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28,628,523.03 -28,628,523.03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131,126,093.58 80,942,711.88 212,068,805.46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428,030,184.98 81,170,116.67 509,200,301.65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58,308,774.02 58,308,774.02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83,693,971.80 -50,412,865.93 -234,106,837.73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1,866,405.80 42,612,924.60 204,479,330.40

2.基金赎回款 -345,560,377.60 -93,025,790.53 -438,586,168.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244,336,213.18 89,066,024.76 333,402,237.94

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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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838 号文《关于同意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募集设立。本基

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144,932,018.81 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 60468989_H0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145,339,439.27 份基金份

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07,420.4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8]第 154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77,293,934.00 份基金份额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

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

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

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

数收益率×2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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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

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等说明、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

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4.2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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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债

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538,717.81 6,100,404.91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617,967.43 719,186.99

户维护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5%,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589,786.27 1,016,734.14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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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2014 年及 2013 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2,965,405.78 208,516.97 38,331,119.80 440,393.39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数量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期末 期末估值

(单位: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成本总额 总额

张)

2014 年 2015 年

格力 新债未

110030 12 月 30 1 月 13 100.00 100.00 3,390 339,000.00 339,000.00 -

转债 上市

日 日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及权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复牌

股票 股票 停牌 期末 复牌日 数量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备

停牌日期 开盘单

代码 名称 原因 估值单价 期 (股) 成本总额 额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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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喜临 2014 年 11 月 重大 2015 年 3

603008 15.27 16.04 190,000 2,087,764.40 2,901,300.00 -

门 17 日 事项 月 13 日

广电 2014 年 12 月 重大 2015 年 3

002152 20.80 24.37 394,121 6,475,784.07 8,197,716.80 -

运通 17 日 事项 月 11 日

焦作 2014 年 12 月 重大 2015 年 1

000612 10.10 10.20 210,000 2,086,743.19 2,121,000.00 -

万方 29 日 事项 月 16 日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00,219,045.47 93.17

其中:股票 200,219,045.47 93.17

2 固定收益投资 339,000.00 0.16

其中:债券 339,000.00 0.1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403,200.40 6.24

7 其他各项资产 927,579.96 0.43

8 合计 214,888,825.8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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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3,183,096.02 39.2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 -

应业

E 建筑业 3,557,749.20 1.68

F 批发和零售业 5,638,400.25 2.6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 -

J 金融业 68,061,000.00 32.09

K 房地产业 14,313,300.00 6.7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57,500.00 2.7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800,000.00 8.39

S 综合 1,808,000.00 0.85

合计 200,219,045.47 94.4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比例(%)

1 601628 中国人寿 500,000 17,075,000.00 8.05

2 000001 平安银行 900,000 14,256,000.00 6.72

3 601098 中南传媒 800,000 13,280,000.00 6.26

4 601318 中国平安 160,000 11,953,600.00 5.64

5 600690 青岛海尔 600,000 11,136,000.00 5.25

6 600000 浦发银行 640,000 10,041,600.00 4.74

7 300145 南方泵业 385,000 8,331,400.00 3.93

8 002152 广电运通 394,121 8,197,716.80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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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000848 承德露露 270,000 5,937,300.00 2.80

10 000069 华侨城A 710,000 5,857,500.00 2.7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9,227,946.91 5.77

2 601788 光大证券 15,848,754.24 4.75

3 600690 青岛海尔 15,486,077.47 4.64

4 002470 金正大 13,379,872.16 4.01

5 600066 宇通客车 11,659,184.04 3.50

6 600030 中信证券 11,080,918.00 3.32

7 601628 中国人寿 11,037,079.70 3.31

8 000001 平安银行 10,783,340.00 3.23

9 300203 聚光科技 9,781,804.22 2.93

10 000848 承德露露 9,564,140.97 2.87

11 600000 浦发银行 9,308,936.00 2.79

12 002304 洋河股份 8,920,084.94 2.68

13 000786 北新建材 8,417,049.06 2.52

14 600594 益佰制药 8,264,571.26 2.48

15 600519 贵州茅台 8,220,398.23 2.47

16 300070 碧水源 7,636,318.94 2.29

17 601398 工商银行 7,498,174.49 2.25

18 002152 广电运通 7,134,590.65 2.14

19 000876 新 希 望 7,069,413.90 2.12

20 601098 中南传媒 7,064,238.86 2.12

21 002664 信质电机 6,819,246.60 2.05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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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6,853,151.28 11.05

2 601788 光大证券 20,138,153.34 6.04

3 600030 中信证券 18,719,611.43 5.61

4 600690 青岛海尔 17,634,719.62 5.29

5 600887 伊利股份 15,069,530.04 4.52

6 300145 南方泵业 14,272,480.87 4.28

7 300335 迪森股份 12,843,136.13 3.85

8 600527 江南高纤 12,536,345.92 3.76

9 002410 广联达 12,364,998.90 3.71

10 601555 东吴证券 11,822,798.44 3.55

11 002470 金正大 11,390,622.68 3.42

12 300203 聚光科技 11,181,903.20 3.35

13 002152 广电运通 11,104,947.77 3.33

14 002375 亚厦股份 10,913,688.55 3.27

15 000581 威孚高科 10,825,313.13 3.25

16 601126 四方股份 10,769,625.33 3.23

17 000786 北新建材 10,583,884.27 3.17

18 002482 广田股份 10,538,594.40 3.16

19 000001 平安银行 9,937,958.22 2.98

20 600535 天士力 9,529,545.05 2.86

21 601633 长城汽车 9,350,710.08 2.80

22 002022 科华生物 8,933,186.80 2.68

23 002051 中工国际 8,851,283.28 2.65

24 600398 海澜之家 8,664,235.43 2.60

25 002304 洋河股份 8,642,884.99 2.59

26 300128 锦富新材 8,232,648.38 2.47

27 600066 宇通客车 8,109,844.60 2.43

28 600519 贵州茅台 8,031,223.68 2.41

29 601098 中南传媒 7,978,068.03 2.39

30 300070 碧水源 7,691,006.37 2.31

31 002610 爱康科技 7,548,648.86 2.26

32 601166 兴业银行 7,367,426.00 2.21

33 300311 任子行 7,333,667.20 2.20

34 002081 金 螳 螂 6,959,999.07 2.09

35 000982 中银绒业 6,786,626.14 2.0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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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66,137,050.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20,266,440.6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39,000.00 0.16

8 其他 - -

9 合计 339,000.00 0.1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比例(%)

1 110030 格力转债 3,390 339,000.00 0.16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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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103 号文,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平安证券”)于 2014 年 12 月 0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

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作为海联讯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

相关会计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

据和财务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

件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

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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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5,869.5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57,765.7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94.12

5 应收申购款 189,550.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27,579.9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价值 例(%)

1 002152 广电运通 8,197,716.80 3.87 重大事项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9,911 13,230.36 1,185,255.32 0.90% 129,940,838.26 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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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祁鸿雁 430,000.00 15.88%

2 浙江中凯服饰有限公司 200,000.00 7.38%

3 韩凯 185,294.00 6.84%

4 姜卫平 118,642.00 4.38%

5 陈明杰 105,600.00 3.90%

6 窦世彦 102,700.00 3.79%

7 张琅琅 92,080.00 3.40%

8 黄颖 78,714.00 2.91%

9 李巍 64,189.00 2.37%

10 袁炳坤 63,400.00 2.3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1,024,360.94 0.7812%

持有本基金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50~10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45,339,439.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1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4,336,213.1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9,478,611.4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2,688,7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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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126,093.58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毕国强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高鹏先生转

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核准,公司

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 2 月 6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1.2.2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

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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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95,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两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中信证券 1 391,835,734.91 36.07% 356,002.76 36.11% -

中投证券 1 217,969,184.65 20.06% 198,439.80 20.13% -

中银国际 1 176,291,462.67 16.23% 160,496.19 16.28% -

民生证券 1 170,905,571.97 15.73% 155,592.10 15.78% -

华创证券 1 80,161,991.31 7.38% 71,671.71 7.27% 本报告期内新增

海通证券 1 27,661,490.52 2.55% 24,633.65 2.50% 本报告期内新增

平安证券 1 14,095,197.04 1.30% 12,397.25 1.26% 本报告期内新增

国泰君安 2 7,482,857.95 0.69% 6,621.57 0.67% 本报告期内新增

方正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内新增

上海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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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中信证券 4,745,062.90 100.00%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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