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论市 - 正文

基金业协会: 私募要提高合规意识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文擎 2015-11-20 10:29: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基金业协会消息,2015年6月2日,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宝银”)发表《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基金业协会当时关注到有关情况并就该公开信发表答记者问,强调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同时移交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日前,该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已经结束。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法定代表人崔军作出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宝银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给予崔军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宁夏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崔军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宝银未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警告并处以40万元行政罚款,给予崔军警告并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基金业协会表示,将拥护和支持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行业加强监管,督促行业规范发展,衷心希望全行业充分吸取本案有关教训,提高合规意识,不断加强自律,坚守法规底线,共同维护好行业秩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壮大。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