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招募书 - 正文

博时上证5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509 号,核准日期 2015 年 3 月 31 日)准予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

客户服务中心、国际业务部、销售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

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

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销售管理部负责进行市场和销售战略管理、市场分析与策略管理、协调组织、目标和费

用管理、市场销售体系专业培训。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

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

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

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

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

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

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国际业务的规划管理、资源协调和国际业务的产品线研发,会同博时国

际等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国际业务的市场策略并协调组织实施。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

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

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

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

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

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

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416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

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 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 年 12 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博士,总经理。1990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证监会

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 年 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 年 1 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

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 年退休。2013 年 8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 年 12 月入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

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

处长等职务;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

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 年 8 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 年 8 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

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 年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及代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斯坦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云阳先生,硕士。2003 年至 2010 年在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工作。2010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9 月 13 日至 2015 年 2 月 9 日)。现任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基金兼博时深证基本面

200ETF 联接基金(2012 年 11 月 13 日至今)、上证企债 30ETF 基金(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今)、博时招财一号保本基金(2015 年 4 月 29 日至今)、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 100 基金(2015

年 5 月 4 日至今)、博时沪深 300 指数基金(2015 年 5 月 7 日至今)、博时证券保险指数分

级基金(2015 年 5 月 19 日至今)、博时黄金 ETF 基金(2015 年 10 月 8 日至今)、博时上证

50ETF 基金(2015 年 10 月 8 日至今)、博时上证 50ETF 联接基金(2015 年 10 月 8 日至今)、

博时银行分级基金(2015 年 10 月 8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方维玲女士,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

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

组合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

经理兼抗通胀基金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止,2015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5.222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2.79%,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 12.14%。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

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三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5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

产品营销力度,截止 11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52 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

规模 940.37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

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31.36 亿元,同比增长 65.49%,托管资产余额 6.29 万亿元,同比增

长 86.96%。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

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

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 年 12 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142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

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62,901.90 亿元人民币。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

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

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

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

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

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

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

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

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

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

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

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 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陈晓君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侯福宁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8)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6098,400-86-96098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1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李格格

电话: 0411-823566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12)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0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1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15)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 陆玉根

联系人: 傅巍群

电话: 0512-63969900

传真: 0512-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wjrcb.com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1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8)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刘文静

电话: 0631-5211651

传真: 0631-5208116

客户服务电话: 96636(省内)、40000-96636(境内)

网址: http://www.whccb.com、http://www.whccb.com.cn

(19)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上官永清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2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2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2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8920897、4008-77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2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3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3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 020-38286686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om.cn

(3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类型

联接基金

六、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对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

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其余

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保障日常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2、基金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

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的交易。本基金投

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

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

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

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

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完全按照标的指

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

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选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债券投资者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

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5、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进行操作。

6、权证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

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十、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 5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或者停止上述标的指数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

数代替,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

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

业绩比较基准。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

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同时,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上证 50 指数,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

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项目 金额(元)

号 (%)

1 权益投资 49,064.00 0.05

其中:股票 49,064.00 0.05

2 基金投资 97,880,111.66 94.27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34,628.39 5.52

8 其他各项资产 170,836.83 0.16

9 合计 103,834,640.88 100.00

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

交易型开放 博时基金管

1 开放式指数 股票指数型 97,880,111.66 94.46

式指数基金 理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926.00 0.00

C 制造业 11,015.00 0.0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7,844.00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57.00 0.00

J 金融业 23,022.00 0.0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9,064.00 0.05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1818 光大银行 1,600 6,208.00 0.01

2 601390 中国中铁 500 5,470.00 0.01

3 601601 中国太保 200 4,438.00 0.00

4 600406 国电南瑞 300 4,257.00 0.00

5 600585 海螺水泥 200 3,370.00 0.00

6 600089 特变电工 300 3,162.00 0.00

7 601628 中国人寿 100 2,553.00 0.00

8 601901 方正证券 400 2,540.00 0.00

9 601800 中国交建 200 2,374.00 0.00

10 600104 上汽集团 100 1,680.00 0.00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方正证券(601901)

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

罚的情形。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

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4,024.9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51.08

5 应收申购款 85,660.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0,836.8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期 间 长率标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② 准差④

2015/5/27-2015/9/30 -27.93% 2.79% -35.01% 3.17% 7.08% -0.38%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管理

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托管

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

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

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

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

说明书(《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补充

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新增了基金募集的数据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开放申赎时间内容及基金转换有

关信息;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

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7、新增“十、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8、在“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新增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信息;

9、新增“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5 年 10 月 26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二)2015 年 10 月 09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2015100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三)2015 年 09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20150901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申购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5 年 09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20150901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5 年 08 月 17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5 年 06 月 03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关于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七)2015 年 06 月 03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参加

部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5 年 06 月 0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关于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

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九)2015 年 06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十)2015 年 06 月 01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报告》;

(十一)2015 年 05 月 28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二)2015 年 05 月 2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20150522 关于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代销机构

的公告》;

(十三)2015 年 05 月 05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发银行暂不代销博时上证 50ETF 联接基金的公告》;

(十四)2015 年 05 月 05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网上交易开展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