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华商民营活力混合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民营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189
交易代码 0041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354,554.60 份
本基金重点关注伴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质民营
投资目标 企业,精选其中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成长型上市公
司,分享经济发展中的民营企业成长回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
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数据,
积极主动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另一方面,秉承优
投资策略
选“民营活力”中的优质上市公司,“自下而上”精
选具有成长活力的,在经济转型中分享民营企业的成
长。
中证民营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35%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
产品。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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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7 月 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3,137.48
2.本期利润 5,078,410.7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6,980,129.5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1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③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00% 0.30% 3.34% 0.54% 0.66%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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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据《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
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
投资于民营企业方向的上市公司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
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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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经济学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就职于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
司,任高级分析师;
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1 月,就职于长城证券
金融研究所,任行业
研究员、行业部经理;
2010 年 2 月加入华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发展部行业
研究员、研究组长;
2014 年 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15 年 1 月 26 日担任
何奇峰 基金经理 - 11
15 日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15 年 1 月 27 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价值
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25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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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
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
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
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
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
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
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
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
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
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
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
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随着二季度开始的金融监管政策放缓,三季度 A 股市场延续了明显的结构性行情走势。电子、
新能源汽车、白酒等行业表现较为突出,二季度相对强势的上证 50 板块走势平稳,市场赚钱效应
不断增强,风险偏好上升明显。随着市场的回暖,本基金三季度加大了组合整体仓位,在不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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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长线个股配置同时,提高了新能源汽车板块的配置比重,并积极参与部分行业主题性交易机会。
上述操作对整体组合净值有积极地正面贡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1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41 元。本季度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0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3.34%,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
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66 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4,212,572.32 45.20
其中:股票 54,212,572.32 45.2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1,133,071.50 50.96
8 其他资产 4,605,766.74 3.84
9 合计 119,951,410.5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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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造业 46,237,832.32 39.5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137,540.00 0.12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346,000.00 1.1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4,332,800.00 3.7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58,400.00 1.8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4,212,572.32 46.3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600527 江南高纤 1,529,168 8,395,132.32 7.18
2 300648 星云股份 95,000 7,153,500.00 6.12
3 600686 金龙汽车 400,000 6,908,000.00 5.91
4 603816 顾家家居 130,000 6,797,700.00 5.81
5 300142 沃森生物 350,000 5,897,500.00 5.04
6 601318 中国平安 80,000 4,332,800.00 3.70
7 000333 美的集团 80,000 3,535,200.00 3.02
8 600703 三安光电 100,000 2,314,000.00 1.98
9 603959 百利科技 80,000 2,158,400.00 1.85
10 002677 浙江美大 120,000 1,942,800.00 1.6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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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金龙汽车 2016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工信部行政处理告知书,金龙汽车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申报
2015 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 1,683 辆车涉嫌骗取财政补贴,工信部根据相
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 6 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
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6 年 11 月 29 日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
公司 2015 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 51,921 万元,并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 50%处
以 25,960.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从 2016 年起取消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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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下属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敖翔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 号),敖翔于 2008 年 4 月到 2011 年 11 月在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期间涉嫌违法买卖股票。深圳证监局对敖翔涉嫌非法买
卖股票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敖翔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并未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
理终结。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119.7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41,608.6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30.04
5 应收申购款 14,808.3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05,766.7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2,314,547.1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07,9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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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0,467,899.9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354,554.6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
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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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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