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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巨潮网 2017-10-25 1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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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409

交易代码 000409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6,962,458.11 份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精选优质的环保产业上市公

投资目标

司,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环

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及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

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运用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

手段,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

投资策略 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

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环保

产业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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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债券

组合增值。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

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

益。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20%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7 月 1 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539,365.28

2.本期利润 25,398,060.8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4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4,597,738.8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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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7.53% 0.75% 5.79% 0.74% 1.74% 0.01%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3 月 7 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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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川江先生,国籍中

国,经济学硕士,8 年

金融证券从业经验。

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长城

证券研究所研究员、

所长助理;2015 年 2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研

究部,从事行业研究

工作,2015 年 6 月起

担任鹏华环保产业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本基金基 2015 年 6 月

郑川江 - 8 3 月兼任鹏华健康环

金经理 5日

保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6 月起兼

任鹏华动力增长混合

(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起兼任鹏

华新能源产业混合基

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起兼任鹏华优质

治 理 混 合 (LOF) 基 金

基金经理。郑川江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

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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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宏观经济整体比较平稳,供给侧改革成效逐步体现,传统产业供需格局显著改善,产

品价格稳定,行业集中程度明显提升,龙头公司盈利能力强。经历了过去几年的供给收缩和供给

侧改革,煤炭钢铁化工等行业供需格局显著改善,因为环保、金融等因素行业进入门槛不断攀升,

上市公司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龙头公司估值不断提升。基金操作上适当布局了大环保行业和新

能源汽车产业链。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的压力倒逼下,政府对于污染源源头的控制力度将进

一步加大,环保将成为大量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发展的掣肘,企业在环保节能领域的投入将进一

步加大。同时北方地区雾霾压力加大,政府对于绿水青山和美丽中国的执政理念进一步推进,市

场对于环保领域中长期前景,看好相关股票的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7.53%,同期上证综指上涨 4.90%,深证成指上涨 5.30%,沪

深 300 指数上涨 5.3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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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87,865,099.20 80.65

其中:股票 287,865,099.20 80.6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522,497.12 19.20

8 其他资产 556,968.53 0.16

9 合计 356,944,564.8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1,327,524.60 3.19

C 制造业 209,270,068.59 59.0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17,571,317.44 4.96

E 建筑业 11,983,152.16 3.38

F 批发和零售业 26,385.45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571.91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717,285.91 2.74

J 金融业 12,334,624.72 3.48

K 房地产业 1,458,000.00 0.4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656.22 0.0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732.37 0.0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826,479.34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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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5,299.99 0.0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4,000.50 0.01

S 综合 - -

合计 287,865,099.20 81.1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300156 神雾环保 850,000 21,301,000.00 6.01

2 600309 万华化学 328,966 13,865,916.90 3.91

3 000968 蓝焰控股 674,700 11,287,731.00 3.18

4 000651 格力电器 250,000 9,475,000.00 2.67

5 603626 科森科技 217,647 9,378,409.23 2.64

6 600519 贵州茅台 16,139 8,354,191.96 2.36

7 601318 中国平安 138,417 7,496,664.72 2.11

8 601012 隆基股份 248,951 7,336,585.97 2.07

9 600236 桂冠电力 1,144,900 6,915,196.00 1.95

10 600886 国投电力 934,200 6,857,028.00 1.93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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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

司董事徐自发先生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徐自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7〕3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徐自发,经查,你于 2015 年 6 月起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16 年 11 月 24 日,你通过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格力电器股票 575,300 股,成交均价为 26.39 元/股,成交金额

1518.22 万元。2017 年 5 月 22 日,你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格力电器股票

400,825 股,成交均价为 33.45 元/股,成交金额 1340.76 万元。你作为格力电器的董事,将持有

的格力电器股票在买入后不足 6 个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相关说明

徐自发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

份。减持过程中,因其委托某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对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出现本次

短线交易。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徐自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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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生因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2,829,824.5 元已经收归公司所有。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

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

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告: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

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现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0 日 17 时 22 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在大修停车处理过程

中,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装置光化工序一台 12.1 立方米粗 MDI(以下简称粗 M)缓冲罐

发生爆炸,造成 4 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73.62 万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已发布的临

2016-38 号、临 2016-39 号、临 2016-43 号、临 2016-45 号、临 2016-48 号、临 2016-49 号公告。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质监局、开发区管

委等部门、单位参加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 “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同

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 6 名省市化工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DAM 管线进料手动球阀限位板损坏导致阀门未关严,且仪表操作人员没有按操作规程将 DAM

管线远程开关阀关闭,造成 DAM 误入反应系统,与系统中粗 M 反应生成缩聚脲和缩二脲。缩聚脲

和缩二脲进入粗 M 缓冲罐,在高温(200℃)下催化粗 M 自聚反应,生成碳化二亚胺(CDI)和二

氧化碳(CO2)。粗 M 自聚产生的高粘度聚合物以及脲类物质将粗 M 缓冲罐出料口、进料口、两根

压力平衡管堵塞。随着聚合反应的持续发生,粗 M 缓冲罐内 CO2 量不断增多,压力逐渐升高,最

终超压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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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1.工艺管理不到位。操作规程中规定停车时应关闭远程切断阀,但实际操作中将远程切断阀

作为紧急切断阀使用,停车操作时仅关闭流量调节阀和现场手动切断阀;当班班长、工序主管、

工艺工程师、装置经理等各级管理人员均未纠正仪表操作工未按操作规程关闭远程切断阀的行为。

2.生产异常情况处置不得当。操作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均未能及时发现系统温度、液位、流

量等参数异常;在对粗 M 缓冲罐异常情况处置过程中,现场人员发现本次异常与以往不同,未意

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3.不了解脲类物质对 MDI 缩聚的催化机理。本次事故之前,未对脲类物质对 MDI 缩聚的催化

机理进行过科学研究,无法预见 DAM 误入系统导致脲类催化 MDI 自聚反应引发的严重后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及对周边影响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 4 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73.62 万元。

(二)事故对周边的破坏情况

从事故现场看,无危险化学品液体和气体泄漏,未发生火灾,企业环境监测组和市区两级环

保部门对事故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检测,未检出污染物,事故未造成次生灾害。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较大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的建议,公司对 9 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撤职、留厂

查看、降级、记过、警告等处分;烟台市安监局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处上一年收

入 40%的罚款,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五、事故整改措施

严格工艺纪律管理,对重要和风险高的操作实行确认制,加强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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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肃处理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异常情况和开停车作业管理,进一步修订生产异常应急处置操

作法,设备、设施等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协调

有关岗位及时处理;加强阀门等安全部件的全程管理,建立实行重要阀门开关确认制度,确保规

范操作;进一步加强 MDI 生产的反应机理研究,将有关研究结果纳入生产技术文件中,进一步优

化工艺参数和操作规程,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工艺安全。

公司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责任心,确保公司安全、持续、稳定运行。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

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

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的其它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36,369.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937.78

5 应收申购款 306,660.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6,968.53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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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300156 神雾环保 21,301,000.00 6.01 重大事项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2,648,714.8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879,618.8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1,565,875.5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6,962,458.11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末持有基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者类 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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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 份额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额 占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170701~20170831 88,666,439.18 - 88,666,439.18 - -

- - - - - - -

个人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

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

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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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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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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