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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航:流动性管理规定是为公募FOF服务的核心文件

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1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被很多人做出了“偏利空”的解读,似乎是不太合适的。

在我看来,该《规定》是在为FOF的顺利登场做周密、细致、详尽的前期准备,目的在于为FOF的即将登场做好最后的铺垫。

之前,我曾经多次说过,公募FOF的核心优势之一就是:无可比拟的流动性优势。为什么?因为只要FOF配置的资产主流、适当、审慎,如走场外通道、买卖ETF,且注意配置的比例、规模,等等。

任何一只FOF都可以随时地具有最好的流动性:想买立刻就能买到,想卖立刻就能卖掉,且没有大资金买卖股票时大概率地会遭遇的冲击成本烦恼。

如何管理FOF?任何一家相关公司都在说:大类资产配置。不管之前公募基金行业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做的如何,反正在未来的FOF方面,大家可能是要玩真格地做大类资产配置了,或者退一步来说,未来有了FOF之后,基金公司基于大类资产配置方面的操作将会比以往有显著的增多、再增多。

而在这样的未来市场背景预期之下,现有的基金如何做好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工作,就显现的尤为紧迫和特别重要了。届时,与其让各个公司标准不一、规则杂乱地“摸着石头过河”,还不如先“一刀切”一下来的爽快、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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