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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投整改大限将至监管培训 十券商私募子公司获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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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2月30日监管层发布《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规”)后,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与另类子公司整改已经接近一年,“券商直投”说法成为过去式。

伴随近一年“阵痛”,多家券商的股权投资业务孕育出整改方案。截至11月10日,共有10家券商的私募基金子公司获“准生证”。

这只是一个开始。新规把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更为合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将完全市场化,与其他私募基金同台竞技,这势必要求能力的全面提升。

年底前须出整改方案

11月10日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进行第二轮公示。根据公告显示,6家券商的整改方案获得监管层认可。

它们分别是长城国瑞证券的私募基金子公司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天证券的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盛证券的上海全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开源证券的开源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均在列。中信建投证券则有两家,分别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外,还有大同证券获得认可。

第一批在10月9日公示,彼时共有4家,华鑫证券的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证券的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的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北证券的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至此,共有10家进入规范平台名单。

整改已经过去一年。早在2016年12月30日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在一年时间内对直投业务进行整改。比如要进行直投子公司的分类管理,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且应当专业运营,不得兼营,各类子公司均不得开展非金融业务;同时还要求自有资金在私募基金子公司或其下设管理机构设立的单只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此外还对合规人员的人数有要求。

11月13日,一家上市券商的直投子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今年以来监管层围绕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的整改进行了两次培训,主要对新规进行解读。“当时监管层要求所有券商要在今年年底以前提交整改方案,由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一起对方案会审,通过的就会进行公示。”

据其透露,监管层强调的是年底券商要形成整改方案,实质性整改可以遵循已获得认可的方案推进。方案通过后,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也将可以正常开展。

公告显示,前述10家已经获得监管认可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将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各备案了2只、1只产品。

上述子公司人士表示,其公司已经递交了数次方案,“我们也得到监管层的反馈,如果没有太大问题,预计很快会得到公示。”

募资能力为新挑战

回顾今年以来整改情况,多名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由于新规多项地方仍需要进一步厘清,因此整改推进困难。

“我们觉得今年以来花最多时间就是与监管层的沟通上,因为新规有些地方还需明确,所以我们要经常跟监管层协调。”11月13日一位深圳中型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由于行业处于“大整改”,这导致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目前处于停滞状态。“我们现在还在整改,新增业务基本没法开展。”前述中型券商人士叹气表示。

具体在整改难点上,多家券商人士谈道,“募集资金能力”以及“不得下设二级子公司”是两大难关。

据监管层要求,原则上,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设的SPV应是“空壳机构”,不得有独立团队,不得开展对外募资、经营活动,不得登记为基金管理人。

前述上市券商直投子公司人士表示,这正是券商和监管层之间常见的“沟通点”。他解释,监管层希望券商募基金子公司下设的公司是空壳化;但从整个行业来看,二级子公司往往是具有实质内容的公司。

“监管层主要担心二级子公司太多,不好做风险控制。”该人士表示。

尽管“整改”是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须解决的头疼问题,但整改后的“新常态”让业内压力倍增。

据了解,监管对券商系私募投资资金来源有严格要求。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的自有资金,以及证券公司及其另类投资子公司等关联方,合计投资规模不超过单只基金总额的20%。

由于通常使用自有资金,券商直投子公司过去的打法相比市场上私募股权基金而言较为低调,所以一直未输出品牌。“新规对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募资能力的要求有很大提升。过去券商系私募对于品牌不是很注重推广,所以在这方面要想好如何树立品牌、如何在投资者之间建立信任。”

但他认为,券商系私募相比其他私募而言更有优势。第一是合规,在证监会的严格要求下,风控比其他社会私募更加严谨;第二是券商先天拥有高净值客户的资源。

前述深圳中型券商人士补充称,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团队更为专业,由于他们多具备投行背景,对项目的筛选能力和把控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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