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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挪用基金财产被罚3万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01-05 0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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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私募挪用基金财产被罚3万,还有私募挪用钱去交房租、搞民间借贷)

日前,青岛证监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书,处罚对象是山东一家私募机构——中城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私募旗下近2亿规模的基金,有1.24亿元被挪用至公司关联账户和个人账户。据称,挪用资金是因闲置成本太高。

挪用基金的财产的后果是:公司被处以3万元处罚,另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给予警告并被罚3万元。而据基金君了解,这家公司还曾因夸大宣传被通报。

投资公路建设的钱被挪用了

中城银信旗下的中城银信-嘉鑫投资基金,募资规模近2亿,专项投资于浙江温州市某隧道公路建设,这是一个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然而本来应该用于投资公路建设的钱,却有1.24亿通过迂回曲折的方式转进了这家私募机构的关联账户和个人账户。

根据处罚决定书,违规事实如下:

1、山东中城银信募集成立中城银信—嘉鑫投资基金专项投资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至鹿城公路龙湾永中至海城段工程二期隧道公路建设。

2、山东中城银信将闲置募集资金挪用至中城银信集团关联公司及个人账户。

3、山东中城银信挪用基金财产案件中,张佩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申巧玲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6年6月,中城银信与浙江交隧集团签订的协议称,将募集2亿元的基金用于购买应收账款收益权。8-11月中城银信领投4000万,从7月下旬至17年1月,59名投资者募集的1.594亿元和中城银信的4000万累计的1.994亿,陆续汇入基金监管账户,然后再由监管账户汇入浙江交隧的账户。

重点来了,那么钱是如何从浙江交隧的账户里回流到中城银信关联账户上的?

由于资金成本太高,浙江交隧集团将闲置资金1.24亿元按照山东中城银信要求将基金的资产汇入4个公司账户。在中城银信的指挥下,在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基金资产再从这四个账户汇进中城银信集团关联公司及个人。

根据相关规定,控股公司中城银信集团的董事长张佩宏,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城银信集团的总经理申巧玲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曾因夸大宣传被通报

除了挪用基金财产,这家公司曾经因夸大宣传被青岛证监局通报。去年2月3日,青岛证监局一份行政处罚书罚向中城银信,被通报夸大宣传。在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中,绝对控股股东中城银信集团存在为公司已备案基金产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情形。

夸大宣传容易迷惑投资者,基金君找到了一个募集基金的宣传文案,里面确实提到集团连带担保责任。

而中基协早已经对这家私募进行机构诚信信息警示:2016年8月19日,证监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该机构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挪用基金财产用途各异

处罚书中没有披露中城银信挪用基金财产后的用途,但据基金君了解,以往挪用财产的用途五花八门,有用于交房租的,还有用于民间借贷的。

2017年的4月28日,证监会的通报一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主角是私募基金盛世嘉和,这家机构募集的资金进了个人腰包。盛世嘉和累计挪用嘉和汇金基金财产700多万元,部分资金转入金奎、夏小红、饶某青、华某、格某勒等银行账户供个人使用,部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盛世嘉和的房租。

挪用客户的基金财产支付公司的房租的行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但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有私募基金偷梁换柱,挪用资金用于民间借贷。2016年12月,四川证监局投资者保护专栏里刊登了私募基金投资者手册,里面提到一个挪用基金资产用于民间借贷的典型案例。基金君也分享给大家:

证监会始终高压打击违法违规私募,对于挪用基金财产的情况也高度重视。2017年9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对6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的私募立案稽查,并对其中4家私募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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