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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养老金十四连涨之后 未来怎么走?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3-27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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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有关部门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国家批准,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养老金十四连涨,2018年涨幅5%

国家有关部门强调,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体现了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实际上,我国从2005年开始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养老金已经实现十四连涨。2005年至2015年之间,基本上按照每年10%左右的涨幅调整。近三年养老金调整幅度开始下滑,2016年6.5%,2017年5.5%,2018年则是5%,但仍超过CPI的涨幅,其中,2016、2017年的CPI分别同比上涨2.0%、1.6%。

总体上来看,自2005年至2017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700多元提高到2017年的2500元左右,从绝对水平上来说增长3.5倍,并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未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走向

常态化、制度化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从国外经验来看,各国普遍建立了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常态化调整机制,每年调整机制。养老金常态调整机制,一般会参考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等数据,主要目标是保障养老金购买力或维持退休收入的替代率水平等。

据有关专家介绍,2018年基本养老金5%的调整幅度,主要相关部门是通过相应的指标数据计算并得出的,包括职工平均工资增长、CPI水平、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速放缓,养老金调整幅度随之相应下降;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不断增加,人口抚养比不断下降,养老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因此,未来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走向制度化,将建立起涵盖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CPI水平等指标的长效调整体系,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让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完善养老保险体制,加快发展二、三支柱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趋势,养老形势异常严峻。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17.3%。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数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9%。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老年人口比例维持较高水平,人口老龄化处于“高原”水平。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意味着一段时期内,领取养老金的人口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养老金的支出压力降继续加大。

事实上,为了应对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重要的战略储备,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二是推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三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使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同时,我国要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的力量,加快发展养老保险第二、 第三支柱,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价值。企业职工退休金成为老人最主要的退休后收入来源,在养老保险体系中一家独大。

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已经落地实施,目前覆盖了6000多万职工,基本实现了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但未来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有望近期开始实施,核心理念是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国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鼓励参加者在税前存入一定工资金额,并通过长期投资积累养老资产。

长远来看,加快发展养老保险二三支柱,推动养老保险体制的可持续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举措,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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