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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监管标准 私募资管细则力促行业回归本源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 2018-10-24 0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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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2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专家认为,《资管细则》是一项承前启后的规则,既保留和整合了过往各类规章、制度和行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又针对近期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新的调整和规范。它将成为未来指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基础性文件,有效促使行业回归“投资管理”本源。

多方面作出完善

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的《资管细则》做了多方面完善。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推动平等准入。此外,还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确账户名称、增加份额转让规则等。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细节与征求意见稿相似,保证资管新规政策延续性和不同资管产品平等准入原则,有助于实现资管产品的统一监管,减少监管套利。

潘向东认为,《资管细则》正式发布显示监管态度的转变,从强监管方向出现边际宽松,例如降低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门槛,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资本市场不确定性、修复市场行情、缓解非标投资融资的进一步下滑、稳定社融增速。监管政策微调,有利于实现券商资管、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认为,《资管细则》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按照“向上穿透最终资金来源,向下穿透最终资金投向”的原则,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确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差和风险承担能力弱的投资者销售相关资管计划;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禁止承诺收益保障;规范投资运作和业绩报酬提取,从而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加强对投资者保护。

促使行业回归本源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资管细则》正式出台能消除资管问题不确定性。也能有效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统一规制’是《资管细则》最大特色。”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魏星表示,一方面,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资管细则》在降杠杆、去通道、消除多层嵌套、穿透管理等方面与指导意见保持原则一致,确保相关规则在证券期货行业有效落地;另一方面,《资管细则》也是首份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资管业务纳入统一管理的监管文件,将彻底解决多年来证监会管理下不同类型持牌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的规则和标准不统一问题。

专家认为,《资管细则》有效促使行业回归“投资管理”本源。

对于《资管细则》正式出台带来的影响,潘向东认为,一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颁布,有助于消除监管套利,将会加速传统通道业务收缩。二是《资管细则》限制资管产品杠杆比例,投资限额管理、流动性指标管理、信息披露等强风险防控给从事私募资管带来净资本压力,短期内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规模和产品带来一定影响,长期来看由于设定缓冲期,并不影响其盈利能力。三是加速行业转型。随着《资管细则》颁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将积极成立资管子公司,成为资管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四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私募资管产品时,(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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