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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领罚单 监管强化中介“看门人”角色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程丹 2021-02-19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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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领罚单 监管强化中介“看门人”角色】监管部门对券商违规持续重拳出击。近期,又有中信证券、国都证券、川财证券等券商遭到处罚。(证券时报)

(原标题:多家券商领罚单 监管强化中介“看门人”角色)

监管部门对券商违规持续重拳出击。近期,又有中信证券、国都证券、川财证券等券商遭到处罚。

具体来看,上述券商收罚单多是因为业务不合规或风控不到位导致的,反映出部分券商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地方证监局对此给出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市场人士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态度,更加重视强化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既是对中介机构的震慑,同时也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强化中介机构的自律性,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深圳证监局近期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皆因后者存在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控不完善、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个别资管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等违规行为。

如在私募托管业务方面,中信证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一是业务准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业务准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未充分关注和核实管理人准入材料;二是投资监督业务流程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产品未及时调整系统中设定的监督内容,部分投资监督审核未按公司规定履行复核程序,对投资监督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约束的内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存在不足,对个别产品季度报告的复核存在迟延;四是业务隔离不到位,托管部门与从事基金服务外包业务的子公司未严格执行业务隔离要求。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且要求公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

除了中信证券,国都证券和川财证券也在近期收到了罚单。

因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他人代持公司股权,且长期存续的情形,国都证券对国都景瑞的风险管控不足,未能及时监测、监控和处理子公司风险,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国都景瑞重要情况,作为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国都证券报送的资料、信息有缺失。因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另类投资业务(项目退出除外)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川财证券则是在债券业务方面存在四大违规情形被罚。一是对债券交易的合规风控管理不到位。债券交易相关部门与公司总部异地办公,对长期存在的总部未派驻合规人员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合规风控部对债券交易部门人员系统权限审批及管理较为粗放,对债券异常交易核查的及时性、有效性不足,异常交易处理留痕不完整,对风险问题的后续跟踪、督促落实不力,员工职务通讯监测针对性、有效性不足;二是债券交易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混乱;三是人员管理不到位,劳务派遣人员长期参与资产管理部债券交易相关业务流程;四是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部分参与债券投资交易的人员薪酬与激励未实施递延发放。公司对于债券交易部门的考核未按照内部相关制度执行。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暂停新增自营债券投资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轮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注册制下的市场生态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执业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随着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各种较以往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在相继推出,合法合规是未来券商生存的重要前提。另外,针对内部治理机制存在不完善、不合规之处,各券商需尽快进行全面审视,强化内部合规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很多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与中介机构有关。新《证券法》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中介机构应敬畏法律、尊重市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勤勉尽责,在市场竞争中以好的服务质量取胜。”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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