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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母基: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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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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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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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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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5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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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高铁母基

基金主代码 164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2,978,394.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08-0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高铁 A 端 高铁 B 端 高铁母基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25 150326 1648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166,519,332.00 份 166,519,332.00 份 79,939,730.12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

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通过产品分级设置,为不同份

额投资者提供具有差异化收益和风险特征的投资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

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

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

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

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目标为获取指数的平均收

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

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工银高铁 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工银高铁 B 份额具有高风

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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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号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

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大厦 A 座 6-9 层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郭特华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合伙) 场安永大楼 16 层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467,5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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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利润 -26,941,345.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0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3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0,559,872.0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2,418,522.1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56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4.3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60% 1.73% 12.81% 1.93% -11.21% -0.20%

自基金合同

-24.35% 2.09% -14.59% 3.04% -9.76% -0.95%

生效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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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

证高铁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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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

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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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管理 74 只公募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 ETF 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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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互联网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规模逾 4400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博士;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历任金融工程分

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本基金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 300 指

刘伟琳 的基金 - 5

月 23 日 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7

经理

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 500 指数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说明:刘伟琳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说明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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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

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

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以及社保组合、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3.1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参考公司《股票池管理办法》,建立股票池,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 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权管理办法》执行,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

格分离。

3.1.4 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 在交易执行环节:

3.2.1 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

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 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不同基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 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执行原则,及时、迅速、准确

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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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 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涉及到同一证券品种的交易执行,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 同向交易指令:

a) 限价指令: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

例,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时间优先”

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

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对于不同基金经

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在市场

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反向交易指令

a) 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根据证监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同一公募基金、年金、

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c)同一公募基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确因投资组合要求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

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基金/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参

照《集中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由交易员填写《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

单》,经相关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所大宗交易,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经公司内部审批

后执行。债券一级市场交易,填写《债券投标审批表》及《债券分销审批表》,经公司内部审批后

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各基金/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

程》,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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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填写《公平交易审

批单》,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执行。

3.2.7 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

况,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就争

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 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法律合规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定期向督察长

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

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

3.3.3 法律合规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

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 评估和分析

3.4.1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

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 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风

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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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

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4.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

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

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

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 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

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

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0 次。投资

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主要来自于建仓期仓位变动等因素的

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4.3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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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

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

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使得法律合规风险被

及时识别并得到控制,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

合规管理方面,一是积极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向业务部门解读、传达最新

法规和监管要求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落实各项要求的责任部门,使得公司从业人员知法、守

法;二是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事前合法合规审核全面

覆盖公司的新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宣传推介、基金等各受托资产的投资交易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等业务,并利用系统对相关投资组合的投资合规风险实现事前控制。三是严格的事

中指标监控机制,保证投资过程的合规性:公司设置专人专岗监控投资指标,利用系统和人工结

合的方式,实现重点监控环节的刚性控制,系统无法实现控制的环节进行人工审核与复核。四是

及时的事后风险管理机制,保证潜在合规风险得到及时解决:通过系统事后监测并提示各投资组

合的被动超标情况,跟踪其限期回归到合规范围之内;五是继续开展合规培训,不断增强公司员

工合规意识,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公司通过对新员工的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的年度合规

培训、对投研人员、销售人员等的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风险事件,

加深员工对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理解,从而使得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在公司内部更有效的得到落

实。

监察稽核方面,一是定期对本基金投资、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

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并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

在的问题。二是采用有效手段,日常监控投资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以及利用公平交易监控模型

分析投资人员的投资行为,防范出现违反“三条底线”的情形。三是在开展定期稽核同时,有针

对性的开展专项稽核工作。2015 年度,公司对反洗钱管理、销售管理、投资与研究业务、内部交

易及关联交易管理、交易管理业务、“八条底线”防范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工会管理、信

息安全管理自查和报告工作,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予以提示,使得前述业务进一步规范化。四是全

面梳理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对其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对现有的控制手段提出改进

性建议。同时,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完善

业务流程,2015 年度,公司完成了 52 项现有制度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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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7.1.1 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7.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7.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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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802052_A59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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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 月 23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1,669,115.18

结算备付金 129,180.41

存出保证金 224,494.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91,246,287.31

其中:股票投资 291,246,287.3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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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630.7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1,92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313,345,634.05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5,863.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7,155.75

应付托管费 43,431.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69,996.5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70,665.40

负债合计 927,111.9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12,978,394.1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0,559,87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2,418,522.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3,345,634.05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412,978,394.12 份。其中高铁母基基金份

额净值 0.7565 元,基金份额总额 79,939,730.12 份,高铁端 A 基金份额净值 1.0266 元,基金份

额总额 166,519,332.00 份;高铁 B 端基金份额净值 0.4864 元,基金份额总额 166,519,332.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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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5,120,945.66

1.利息收入 241,159.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9,952.0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1,207.4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370,603.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7,720,139.3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349,536.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7 -8,473,844.28

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482,342.51

减:二、费用 1,820,399.4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02,055.67

2.托管费 7.4.10.2.2 140,411.1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9 697,565.9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4.7.20 280,366.7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 -26,941,345.13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941,345.13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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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241,362,144.49 - 241,362,144.4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 -26,941,345.13 -26,941,345.13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71,616,249.63 -73,618,526.88 97,997,722.75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5,996,390.15 -102,440,819.49 373,555,570.66

2.基金赎回款 -304,380,140.52 28,822,292.61 -275,557,847.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412,978,394.12 -100,559,872.01 312,418,522.11

金净值)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05 号文《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2015)验字第 60802052_A17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

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设立时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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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41,247,089.10 元,折合 241,247,089.10 份基金份

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15,055.39 元,折合 115,055.39 份基金份额;

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241,362,144.49 元,折合 241,362,144.4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工

银高铁份额”)、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简称“工银高铁 A 份额”)

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简称“工银高铁 B 份额”)。其中,工

银高铁 A 份额与工银高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本基金通过场外、场

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工银高铁份额;场内认购

的全部份额将按 1:1 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工银高铁 A 份额与工银高铁 B 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工

银高铁份额可办理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可

单独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场内工银高铁份额与工银高铁 A 份额、

工银高铁 B 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对基

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工银高铁 A 份额与工银高铁 B 份额配比不变。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1 月份的第一个工

作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登记在册的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进行基

金的定期份额折算。但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 1 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不足 6 个月的,则该年度可

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前 1 个月内发生过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则该年度可不

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银高铁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工银

高铁 A 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工银高铁份额将按 1 份工银高铁 A 份额获得约

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银高铁 B 份额的

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对于工银高铁 A 份额的约定年化应得收益,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工银高铁 A 份额每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份额参考净值超过人民币 1.0000 元的部分,将折

算为场内工银高铁份额分配给工银高铁 A 份额持有人。工银高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工银高

铁份额将按 1 份工银高铁 A 份额获得新增工银高铁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工银高铁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工银高铁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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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工银高铁基金份额净值、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

银高铁 B 份额参考净值分别计算,如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净值达到人民币 1.5000 元或工银高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人民币 0.2500 元时进行份额折算。当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达到人民币 1.5000 元时,本基金即可确定折算基准日,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在折算基

准日,本基金将对登记在册的工银高铁份额和工银高铁 B 份额分别进行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

将确保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银高铁 B 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工银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工银高铁 B 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与折算前工银高铁 A 份额的参考净值相等。当工银高铁

B 份额的参考净值达到人民币 0.2500 元时,本基金即可确定折算基准日,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

额折算。在折算基准日,对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和工

银高铁 B 份额进行分别折算。份额折算后工银高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工银高铁 A 和工银高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人民币 1.0000 元;折算后将保持工银高铁 A 和工银高铁 B 份额

的比例为 1:1。

工银高铁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工银高铁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工银高铁 A(或工银高铁 B)的新增工银高铁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

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

份股、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权证以及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股票资

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高铁产业指

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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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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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

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即从本基金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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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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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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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且收取下

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季度除外);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不进行收

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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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在本基金工银高铁份额、工银高铁 A 份额、工银高铁 B 份额的运作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7.4.4.12 分部报告

无。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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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1,669,115.18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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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他存款 -

合计: 21,669,115.18

注:本基金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投资于定期存款。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99,720,131.59 291,246,287.31 -8,473,844.28

贵 金属 投资 - 金交所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99,720,131.59 291,246,287.31 -8,473,844.2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也无在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4,455.7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63.91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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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111.10

合计 4,630.74

注:“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69,996.56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369,996.5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665.40

预提信息披露费 80,000.00

指数使用费 50,000.00

预提审计费 40,000.00

合计 170,665.4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41,362,144.49 241,362,144.49

本期申购 475,996,390.15 475,996,390.1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04,380,140.52 -304,380,140.52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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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12,978,394.12 412,978,394.12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本基金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41,247,089.10 元,折合

241,247,089.1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15,055.39 元,折

合 115,055.39 份 基 金 份 额 ; 以 上 收 到 的 实 收 基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41,362,144.49 元 , 折 合

241,362,144.49 份基金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8,467,500.85 -8,473,844.28 -26,941,345.1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71,574,499.74 -2,044,027.14 -73,618,526.88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800,502.96 -640,316.53 -102,440,819.49

基金赎回款 30,226,003.22 -1,403,710.61 28,822,292.6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0,042,000.59 -10,517,871.42 -100,559,872.01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5,685.0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3,516.27

其他 750.74

合计 109,952.07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和应收申购款利息收入。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24,069,869.57

第 34 页 共 59 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41,790,008.96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720,139.39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无债券投资

收益。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无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无贵金属投

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无买卖权证

差价收入。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无衍生工具

其他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49,536.00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349,536.00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第 35 页 共 59 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期

项目名称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8,473,844.28

——股票投资 -8,473,844.28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8,473,844.28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82,230.87

其他 111.64

合计 482,342.51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697,565.92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697,565.92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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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指数使用费 54,219.45

上市年费 55,000.00

银行费用 11,147.30

合计 280,366.75

注: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 元。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

的高铁母基份额和高铁 A 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高铁母基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6950 元;份额折算比例为 0.020024451,折算前高铁母基场外份额为 61,456,100.83 份,折算

后份额为 62,686,725.50 份,折算前高铁母基场内份额为 24,225,088.00 份,折算后份额为

31,264,838.00 份;高铁母基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0.6814 元。高铁 A 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273 元,份额折算比例为 0.040048902,折算前份额为 163,666,332.00 份,折算后份

额为 163,666,332.00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除以上情况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

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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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702,055.67 -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82,211.85 -

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0,411.13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内

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第 38 页 共 59 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669,115.18 85,685.06

注:1、本年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内

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 复牌

股票代 股票 停牌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停牌日期 估值 复牌日期 开盘单 数量(股) 备注

码 名称 原因 成本总额 额

单价 价

鼎汉 2015 年 12 重大 2016 年 1 月

300011 29.80 26.82 222,360 6,645,894.55 6,626,328.00 -

技术 月 31 日 事项 22 日

众合 2015 年 11 重大

000925 18.48 - - 115,100 2,128,160.80 2,127,048.00 -

科技 月3日 事项

指数

永贵 2015 年 10 重大 2016 年 2 月

300351 36.42 29.80 25,800 758,529.36 939,636.00 法估

电器 月 19 日 事项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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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

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资产净值和本

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 132,096.00 元。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银行间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交易所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进行被动化指数投资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

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

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B 份

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等。本基金以标的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以完全按照

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

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

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

替代,力求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实行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覆盖公司所有战略环节、业务环

节和操作环节。同时制定了系统化的风险管理程序,对风险管理的整个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公

司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彼此牵制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形成了由四大防线共同筑成的风

险管理体系:第一道防线由各个业务部门构成,各业务部门总监作为风险责任人,负责制订本部

门的作业流程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第二道监控防线由公司专属风险管理部门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

理部构成,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公司业务的法律合规风险进行监控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投

资管理风险和运作风险进行监控管理;第三道防线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

公司管理层通过执行委员会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和实施监控措施;在上述这三道风险监控防线中,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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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合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并视所发生问题情节轻重及时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公司总经

理、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管机构。督察长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公司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独立报告;第四道监控防线由董

事会和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构成,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督察长和监察稽核人员

的工作,掌握整体风险状况并进行决策。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业务的内控制

度的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

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

的托管人中国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

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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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

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

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

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

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

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

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无。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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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3 个月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资产

银行存款 21,669,115.18 - - - - - 21,669,115.18

结算备付金 129,180.41 - - - - - 129,180.41

存出保证金 224,494.36 - - - - - 224,494.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91,246,287.31 291,246,287.31

应收利息 - - - - - 4,630.74 4,630.74

应收申购款 - - - - - 71,926.05 71,926.05

资产总计 22,022,789.95 - - - - 291,322,844.10 313,345,634.0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125,863.08 125,863.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217,155.75 217,155.75

应付托管费 - - - - - 43,431.15 43,431.15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369,996.56 369,996.56

其他负债 - - - - - 170,665.40 170,665.40

负债总计 - - - - - 927,111.94 927,111.9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2,022,789.95 - - - - 290,395,732.16 312,418,522.1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

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无。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采取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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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方面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

应用量化模型进行优化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和风险的评估、建议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

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

成份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此外,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

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

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91,246,287.31 93.22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291,246,287.31 93.22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5%,其他变量不变;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假设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

相关性。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业绩比较基准增加 5% 8,952,648.34

业绩比较基准减少 5% -8,952,648.34

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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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等 ,因其剩余期

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81,553,275.31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9,693,012.0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291,246,287.31 92.95

其中:股票 291,246,287.31 92.9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798,295.59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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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7 其他各项资产 301,051.15 0.10

8 合计 313,345,634.0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4,308,640.62 52.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 -

应业

E 建筑业 122,958,063.69 39.3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3,979,583.00 1.2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1,246,287.31 93.22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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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3,377,200 43,397,020.00 13.89

2 601390 中国中铁 3,958,644 43,228,392.48 13.84

3 601186 中国铁建 2,921,550 39,382,494.00 12.61

4 601800 中国交建 1,292,781 17,336,193.21 5.55

5 600820 隧道股份 1,330,900 14,160,776.00 4.53

6 002161 远 望 谷 500,849 11,168,932.70 3.57

7 600967 北方创业 557,300 9,892,075.00 3.17

8 300001 特锐德 339,200 9,836,800.00 3.15

9 600528 中铁二局 617,600 8,850,208.00 2.83

10 600169 太原重工 1,436,405 8,244,964.70 2.64

11 002501 利源精制 633,982 7,975,493.56 2.55

12 600495 晋西车轴 715,900 7,495,473.00 2.40

13 600580 卧龙电气 469,946 7,246,567.32 2.32

14 000008 神州高铁 612,021 7,209,607.38 2.31

15 300011 鼎汉技术 222,360 6,626,328.00 2.12

16 600458 时代新材 335,963 5,946,545.10 1.90

17 002296 辉煌科技 255,113 5,454,315.94 1.75

18 002480 新筑股份 382,511 4,896,140.80 1.57

19 601002 晋亿实业 402,700 4,643,131.00 1.49

20 002122 天马股份 502,864 4,188,857.12 1.34

21 300150 世纪瑞尔 274,454 3,979,583.00 1.27

22 300213 佳讯飞鸿 88,400 3,359,200.00 1.08

23 002282 博深工具 171,800 2,757,390.00 0.88

24 600268 国电南自 268,900 2,664,799.00 0.85

25 002046 轴研科技 173,000 2,304,360.00 0.74

26 000925 众合科技 115,100 2,127,048.00 0.68

27 600243 青海华鼎 160,400 2,086,804.00 0.67

28 601677 明泰铝业 122,616 1,961,856.00 0.63

29 300200 高盟新材 108,600 1,885,296.00 0.60

30 300351 永贵电器 25,800 939,636.00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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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1 601186 中国铁建 64,395,732.56 20.61

2 601766 中国中车 60,466,229.83 19.35

3 601390 中国中铁 60,364,383.20 19.32

4 601800 中国交建 25,927,037.57 8.30

5 600820 隧道股份 24,467,992.35 7.83

6 300001 特锐德 14,013,342.12 4.49

7 002161 远 望 谷 13,300,267.57 4.26

8 600169 太原重工 12,815,942.75 4.10

9 600495 晋西车轴 12,080,509.00 3.87

10 600528 中铁二局 11,867,043.24 3.80

11 600967 北方创业 11,350,304.00 3.63

12 000825 太钢不锈 11,299,811.00 3.62

13 000008 神州高铁 10,244,213.23 3.28

14 600458 时代新材 9,615,759.59 3.08

15 002271 东方雨虹 9,568,730.92 3.06

16 600580 卧龙电气 9,392,336.35 3.01

17 300011 鼎汉技术 7,728,334.74 2.47

18 002501 利源精制 7,648,094.91 2.45

19 601002 晋亿实业 7,204,617.00 2.31

20 002254 泰和新材 7,144,587.14 2.29

21 002122 天马股份 6,831,959.43 2.19

22 002480 新筑股份 6,648,960.68 2.13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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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1 601186 中国铁建 18,013,452.63 5.77

2 601390 中国中铁 12,719,636.00 4.07

3 601766 中国中车 12,148,668.00 3.89

4 000825 太钢不锈 10,072,537.49 3.22

5 002271 东方雨虹 8,746,102.87 2.80

6 601800 中国交建 7,614,870.54 2.44

7 600820 隧道股份 6,842,597.00 2.19

8 002254 泰和新材 6,686,162.80 2.14

9 300001 特锐德 4,496,667.07 1.44

10 600169 太原重工 3,755,653.00 1.20

11 600495 晋西车轴 3,266,123.00 1.05

12 002161 远 望 谷 3,249,356.00 1.04

13 600458 时代新材 2,744,201.00 0.88

14 600580 卧龙电气 2,677,838.00 0.86

15 002122 天马股份 2,626,695.00 0.84

16 000008 神州高铁 2,437,565.00 0.78

17 300234 开尔新材 2,180,198.64 0.70

18 600528 中铁二局 1,891,754.00 0.61

19 601002 晋亿实业 1,804,371.00 0.58

20 002480 新筑股份 1,583,464.82 0.51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41,510,140.5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4,069,869.5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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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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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24,494.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30.74

5 应收申购款 71,926.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1,051.1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比例

高铁 A 端 492 338,453.93 110,673,570.00 66.46% 55,845,762.00 33.54%

高铁 B 端 3,256 51,142.30 13,550,124.00 8.14% 152,969,208.00 91.86%

高铁母 3,270 24,446.40 6,744,053.45 8.44% 73,195,676.67 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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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7,018 58,845.60 130,967,747.45 31.71% 282,010,646.67 68.29%

合计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高铁 A 端

占上市总份额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序号 比例

1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青 16,116,277.00 9.68%

昀套利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银华财富资本-工商银行-银华财 14,527,300.00 8.72%

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11,537,031.00 6.93%

CTA 一号基金

4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188,216.00 4.92%

5 北京千石创富-招商银行-千石资 6,160,188.00 3.70%

本-华宝证券明汯套利 1 号资

6 李怡名 6,159,790.00 3.70%

7 北京快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938,662.00 3.57%

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3.00%

自有资金

9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蕴 39 期 5,000,000.00 3.00%

(东方蜗牛)集合资金信托

1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中油财 3,477,376.00 2.09%

务有限责任公司

高铁 B 端

占上市总份额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序号 比例

1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7,175,078.00 4.31%

CTA 一号基金

2 李怡名 5,725,000.00 3.44%

3 陈飞自 3,747,300.00 2.25%

4 李健祥 3,745,600.00 2.25%

5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青 3,200,000.00 1.92%

昀套利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许根华 2,500,000.00 1.50%

7 江宏 2,274,409.00 1.37%

8 周绍飞 2,035,900.00 1.22%

9 田子才 1,900,100.00 1.14%

10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99,642.00 1.08%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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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项目 比例

高铁 A 端 0.00 0.00%

高铁 B 端 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高铁母基 12,895.00 0.02%

持有本基金

12,895.00 0.00%

合计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高铁 A 端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0

高铁 B 端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高铁母基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高铁 A 端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高铁 B 端 0

放式基金 高铁母基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高铁 A 端 高铁 B 端 高铁母基

63,986,752.00 63,986,752.00 113,388,640.4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7 月 23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 - 475,996,390.15

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 - 304,380,140.52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102,532,580.00 102,532,580.00 -205,065,160.00

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519,332.00 166,519,332.00 79,939,730.12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为三级份额

第 53 页 共 59 页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之和。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毕万英先生不再担

任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库三七先生不再担

任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变更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五十七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焕祥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长变更为沈立强先生。

2、基金托管人:

2015 年 4 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

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肆万元整,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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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170,026,775.28 30.06% 154,939.79 29.61% -

国信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395,553,234.84 69.94% 368,360.86 70.39% -

海通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

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

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

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

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

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

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

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

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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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

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

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

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

用其交易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2,966,000,000.00 100.00% - -

海通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7 月 24 日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媒介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住所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7 月 30 日

变更的公告 媒介

3 关于开通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7 月 31 日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托管及份额配对 媒介

转换业务的公告

4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7 月 31 日

投资基金之高铁 A 端与高铁 B 端上市 媒介

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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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5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7 月 31 日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 媒介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6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8 月 5 日

投资基金之高铁 A 端与高铁 B 端基金 媒介

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8 月 13 日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媒介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

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8 月 19 日

部分基金参加中金公司申购费率优惠 媒介

活动的公告

9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8 月 27 日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媒介

提示公告

10 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8 月 27 日

投资基金之高铁 B 端交易价格波动提 媒介

示公告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9 月 1 日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 媒介

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9 月 16 日

更公告 媒介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0 月 22 日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 媒介

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0 月 26 日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 媒介

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0 月 28 日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 媒介

售机构的公告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0 月 29 日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 媒介

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2 日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媒介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乐融多源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媒介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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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媒介

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 媒介

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2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上海利得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媒介

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 媒介

售机构的公告

2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 媒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1 日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媒介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3 日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 媒介

金销售机构并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亚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正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媒介

2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 媒介

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8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媒介

的公告

29 关于增加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为工银瑞信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 媒介

构的公告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调整开放时间的 媒介

提示性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6 年 1 月 4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关于工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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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

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2、《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

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网址:www.icbc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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