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要闻 - 正文

深圳证监局:强化 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莉 2016-04-22 10:26: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4月15日,深圳证监局组织召开基金子公司风险防范专项工作会议,深圳辖区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及资管业务负责人参会。深圳证监局结合具体案例通报了当前资管行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就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五项监管要求。

一是基金子公司要坚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定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贯彻“客户利益至上”理念,审慎开展业务。

二是基金子公司要明确自身风控能力边界,客观看待业务规模增长,建立并完善内部风控机制,在风控能力范围内开展业务。

三是基金子公司要做好事前尽职调查与投后管理,审慎选择项目投资顾问、销售机构等合作机构,监督合作机构尽职履责,注重防范道德风险。

四是基金公司要充分发挥内控作用,在母子公司之间实现有效风险隔离的基础上,构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风险约束机制和全面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开展内控稽核和压力测试,不断完善联动合作的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

五是基金公司与基金子公司要全面梳理各类业务风险,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及时掌握风险敞口,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与处置预案,并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

深圳证监局表示,未来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基金子公司风险防控工作,依法从严监管,严肃查处资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张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