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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

来源:巨潮网 2016-08-10 1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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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4年6

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85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

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

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

年6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

月31日。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释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1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1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2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2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设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1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束行农先生,董事长。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学士,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副行长。历任南京信联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处副处长、资金交易部副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

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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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型、货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陆国庆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

现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所长。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副主任

科员,湖南省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主任科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

投资银行部门副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

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2、监事会成员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

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

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

管、副经理、经理等。

张明凯先生,职工监事。河海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曾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信用研究员。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行政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

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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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行农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李雁女士,副总经理。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学士。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划

财务部,历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交易及结算员,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门经

理、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张丽洁女士,副总经理。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

海富通基金多个固定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管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鑫

元基金首席投资官,现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辉先生,副总经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

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上海

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元基金首席市场官兼总经理助理。

史少杰先生,总经理助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乌鲁木齐

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招商银行金融巿场部,先后负责管理人民币投资团队、人

民币资产管理团队、债券交易团队。现兼任鑫元基金投资管理部总监。

陈宇先生,总经理助理。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部

高级项目经理,中银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工会委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明凯先生,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

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

2013 年 8 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 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4 月 17

日起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12 日起

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26 日起任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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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起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起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1 日起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

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

史少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监

丁玥女士: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研究部总监

张明凯先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颜昕女士: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合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赵慧女士: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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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98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

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6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5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

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

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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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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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张晶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xyamc.com

2、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服电话:96400(江苏) 4008896400(全国)

网址:www.njcb.com.cn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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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客服电话:96068(苏州) 4008696068(全国)

网址:www.wjrcb.com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7)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法人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8)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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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法人代表人:马铁刚

客服电话:96888

网站:www.cccb.cn

(9)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人代表人: 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站:www.qzccbank.com

(1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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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4)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com.cn

(1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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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 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站:www.swhysc.com

(2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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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23)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http://www.qh168.com.cn

(2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2 5

法人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http://www.myfund.com/

(2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法人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2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人代表人: 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 www.ijij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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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人代表人: 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站: www.fund123.cn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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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站: www.zlfund.cn 和 www.jjmmw.com

(3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人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 400-033-7933

网站: www.leadbank.com.cn

(3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人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0-0025

网站: :www.noahwm.com

(32)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人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13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网站: www.zcvc.com.cn

(33)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人代表人: 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91fund.com.cn

(34)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法人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人代表人:孙东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站: www.cicc.com

(3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2302#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7)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14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网站:www.jimufund.com

(3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9)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站:www.dtfunds.com

(40)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二、登记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厦 3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传真:021-20892111

联系人:包颖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15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胡逸嵘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胡逸嵘

16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基金的名称: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债券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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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8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19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此约束

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

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收

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套利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

合的整体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

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

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

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

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4)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

20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5)套利策略

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

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1)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会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

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

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2)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类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

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

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

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

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

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

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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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

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

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对于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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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

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

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

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

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

收益率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

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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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九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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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报告中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36,314,663.00 96.21

其中:债券 2,836,314,663.00 96.2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27,664,173.72 0.94

8 其他资产 84,139,115.22 2.85

9 合计 2,948,117,951.9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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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

1 国家债券 404,742.00 0.0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27,831,000.00 21.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27,831,000.00 21.61

4 企业债券 1,162,056,921.00 47.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10,599,000.00 12.71

6 中期票据 835,423,000.00 34.20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36,314,663.00 116.1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占基金

序 资产净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号 值比例

(%)

1 150218 15 国开 18 3,300,000 342,507,000.00 14.02

2 136093 15 华信债 1,000,000 103,040,000.00 4.22

15 苏交通

3 011590012 1,000,000 100,250,000.00 4.10

SCP012

4 140407 14 农发 07 800,000 81,984,000.00 3.36

15 包钢集

5 011599795 800,000 79,720,000.00 3.26

SCP00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6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

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

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6,360.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8,915.8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871,248.11

5 应收申购款 51,790.37

6 其他应收款 20,920,8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4,139,115.22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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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份额净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差②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4.40% 0.11% 4.92% 0.11% -0.52% 0.0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00% 0.09% 8.74% 0.08% 0.26% 0.01%

12 月 31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13.80% 0.10% 14.08% 0.09% -0.28% 0.0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28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29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30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有关财

务数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更新。

三、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更新。

四、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

相关信息。

五、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

容,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更新了“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内容

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 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报告期内的信

息披露事项。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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