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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裕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来源:巨潮网 2016-08-13 1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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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

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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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5 年

12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79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

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

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

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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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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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65%

“交通银行”)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

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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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位,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

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

审委员会委员。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

陶文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徐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长。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高

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历

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

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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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

风险管理总监。

张丽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

理,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基金会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

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

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

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

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

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

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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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

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

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莹洁女士,基金经理。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管理学双

学士。8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2008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交易员。2012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央交易室交易员。

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章妍女士,基金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学士。9 年金

融行业证券投资工作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

理、资深投资经理。2015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21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6 年 1 月 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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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5233675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

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经营实力

不断增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5.30 万亿元,实现营业

收入 1543.48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07 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监

察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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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

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

式基金 95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3451.64 亿元。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

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

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

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

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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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

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

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

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

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

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

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

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

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

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

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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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

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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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 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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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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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

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

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

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

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

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

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

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

灵活的久期策略对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采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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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运行关键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币财政政

策变化跟踪与分析,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

目标久期。

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分析货币信贷、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先

行性经济指标,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进出口、消费以及投资等指标,判断当前

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预期中央政府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取向。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在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月度 CPI、PPI

等物价指数,货币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预测未来利率的变动趋势。

3)目标久期分析。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与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结合当期

债券收益率估值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通道中,通

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享债券价

格上涨的收益。在利率持平阶段,采用骑乘策略与持有策略,获得稳定的当前回报。

4)动态调整目标久期。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货币政策

以及国内债券市场运行跟踪分析,评估未来利率水平变化趋势,结合债券市场收益

率变动与基金投资目标,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根据债券

收益率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

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

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债券的类别配置策略

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

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

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比较,确定组合的类别资产

配置。

(4)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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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

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5)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

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信用债券的投资遵循以下流程:

1)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等各种形式,

“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而上”地

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交银施罗德的信用债

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

基金的信用债券池。

2)信用债券投资

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信用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

②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利差

变化。

原则上,购买信用(拟)增级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拟)降级的信用债券;

购买信用利差扩大后存在收窄趋势的信用债券,减持信用利差缩小后存在放宽趋势

的信用债券。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

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重点关注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综合考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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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

信用分析,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个券进行严格筛选

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分数高于内

部投资级要求才能入库投资。在投资是综合考虑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

性,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

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

融资券等各类券种,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

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该指数合理、透明、公开,具有较

好的市场接受度,作为衡量本基金比较基准较为合适。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

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

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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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

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752,145,765.41 97.23

其中:债券 1,752,145,765.41 97.2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773,545.81 0.65

7 其他资产 38,106,907.14 2.11

8 合计 1,802,026,218.3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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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1,365,675.00 1.8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754,000.00 4.6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754,000.00 4.66

4 企业债券 223,101,090.41 12.8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0,376,000.00 46.16

6 中期票据 616,549,000.00 35.5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52,145,765.41 101.0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6 浦发绿色

1 1628001 1,500,000 148,935,000.00 8.59

金融债 01

15 百联集

2 101551107 1,000,000 101,000,000.00 5.82

MTN001

15 吉林高速

3 101556062 1,000,000 100,990,000.00 5.82

MTN001

11 中铁建

4 1182277 600,000 64,884,000.00 3.74

MTN1

15 华润万家

5 101552044 600,000 61,128,000.00 3.53

MTN00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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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

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509.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2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895,397.1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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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106,907.1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 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增长 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

1.10% 0.05% 0.31% 0.07% 0.79% -0.02%

2015 年

A 类 (自基金

0.00% 0.00% 0.02% 0.02% -0.02% -0.02%

合同生效

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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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过去三个

1.00% 0.05% 0.31% 0.07% 0.69% -0.02%

2015 年

(自基金

C类

合同生效

0.00% 0.00% 0.02% 0.02% -0.02% -0.02%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1)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A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

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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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交银裕通纯债债券 C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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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3)C 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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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第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8%

申购费率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

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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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

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32%

申购费率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申购总金额 - 申购费用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申购费率为 0.8%,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 元

申购份额=(100,000-793.65)/1.040=95,390.72 份

即: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如果其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其

可得到 95,390.72 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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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申购费率为 0.32%,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32%)=99,681.02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681.02=318.98 元

申购份额=(100,000-318.98)/1.040=95,847.13 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 95,847.13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40 元,则其可得到 96,153.85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赎回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 25%应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 0.1%

1 年—2 年(含)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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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2 年以上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假设

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1%=101.6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101.60=101,498.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

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498.40 元。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者赎回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250=125,0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0 元。

(5)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

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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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

台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

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

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

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托管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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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1 号)

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

(九)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十)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

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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